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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任志强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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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Fri, 18 Jul 2008 18:13: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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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任志强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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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他们算不上开发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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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国家有法律，法律对市场有定义，对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和行为也有定义。但国家的管理机关却大多习惯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自定义法律或歪解法律，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也许这些代表着国家机关的新闻发言人或官员们应先努力的学学中国的法律，不要无知的说一些违背法律定义的胡话。</P><p>国土资源部7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重点“通报二十起典型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会上关于有记者提出小产权房的处理问题时，官员们回复了3条处理原则，其中的重点的一条是“不能便宜了开发商”。</P><p>新闻单位也许不知或不懂法，照本宣科的播放与刊登了国家机关发言人恶狠狠的面对开发商的情绪化的要严惩的态度。</P><p>但什么是开发商的定义及合法的开发行为呢？其实早在1995年生效的《中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已有了明确的定义与规定，国土部又恰恰是该法被授权的管理部门之一，本应有充分的能力辨别合法与非法的行为定义，但法却被扔到了垃圾堆里。</P><p>中国的法律许多会让普通的民众看不懂，也难怪会闹出许多笑话，以至于让国家的管理机关都弄不清楚了。</P><p>公司的注册是工商局管理的，但许多经工商注册之后的公司尚需受其他的法律许可之后才能经营和交易。像上市公司的公开股票交易是在工商注册之外另受证监会的法律约束的；像房地产开发公司还必须取得国有出让的土地或其他政府授权、审批同意的土地开发或其他代建开发等。</P><p>如商品房的交易，签定交易契约归《民法》和《合同法》管辖，但进行产权预售登记之后则归《物权法》和《房地产法》管辖。当这些经营与交易的行为都对应的符合了各种法律与法规的要求之后，这种开发行为才能是合法并受到保护的，也只有从事这种受法律保护的开发行为的开发商才能称作是开发商。</P><p>那些不遵守法律的规定而进行非法的小产权房建设的企业或公司根本就不是在从事《房地产法》规定的活动，又怎能算是开发商呢！</P><p>国土部的一句话似乎给了这些非法的企业和行为一个合法的地位，就如同劳动部给了“妓女”合法的工作地位、妇联给了“二奶”合法的妇女权益保护，让非法从事小产权房开发的企业或单位成了被承认的房地产开发商了。</P><p>就像卫生部决不允许假药的生产者被称为是合格的制药厂、不允许假药的销售商被称为是合格的药店一样。至少我们的国土部从《房地产管理法》的角度不能允许这种非法的行为，也自然就不能给从事小产权房生产与经营的单位合法的开发商地位。</P><p>请政府部门的发言人学点基本的法律，别让那些本来非法的行为变得合法化了，同时也别让那些本来就并不属于房地产市场的行为破坏了房地产行业的名声。</P><p>本就应对这些非法行为给以严厉打击，根本不存在对不法行为不进行处罚，反而让他们占了便宜的法律，更不用说这是处理非法行为的一项原则了。对非法行为的事不作处罚本就是市场中的监管失职。这些行为并不证明他们是合法的房地产商，最多不过是类似造假酒的市场破坏者。</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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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6 Jul 2008 08:34:5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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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房价波动是因还是果]]></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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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美国的次级债本是一种专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金融创新制度，并用证券化的方式转移了银行的风险。在房价稳定或持续的上升阶段，这种次级债的信用评级很高并且没有大的风险，但却刺激了过度消费与投机，增加了潜在的风险。一旦当房价产生波动或下跌时，这种潜在的风险就变成了现实。</P><p>次级债的风波迅速的蔓延，不但产生了金融危机，同时造成了金融信用危机和流动性紧缩。从而对美国的整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作用。从房价下跌开始对经济增长给以沉重的打击，也让全世界的经济产生了更多的不确定性。</P><p>简单的看美国的房价似乎是次级债爆发的根源，是美国此次经济放缓或可能下滑的起因。但实际这种房价的起落变化则在于次级债的必然，用次级债的金融创新来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推动了房价的上升，也会必然的有房价下跌与波动的结果。房价表面是因，实质是经济运行的果。</P><p>中国的房价也面临着社会舆论中的波动，既有管理层防止大起大落要求稳定的指导意见，也有希望大跌的呼声，还有庆贺某些城市房价已经下跌的喝彩和某些城市销售量大幅下降的暗示。</P><p>如果房价下跌会怎样，首先引起重视的是银行，次级债像一把利剑，深深的伤害着中国脆弱的金融体系的信心，担心房价下跌而产生金融危机的通知、审查已连连出现。紧缩的货币政策之外还有专门针对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的金融管制，个贷违约情况出现的上升更成为引发精神紧张的弹簧。似乎中国也会发生类似次级债的巨大风险。拳头与棍子也纷纷打在了开发商身上，并且要求开发商主动降价以防范金融风险的阴招和舆论成了主流的风潮。</P><p>美国的次级债危机中，从来没看到有任何指责与限制开发商的报道与消息。因为次级债仅仅与购房者有关而与开发商无关。房价的高低与开发商的破产是市场的风险，这种风险是与生俱来的，否则又何来的市场竞争一说呢？但这与次级债是两回事。</P><p>次级债发生与房价的下跌，美国政府面对次级债和经济下滑的风险，采取的是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帮助与支持金融机构以加强对信贷的支持，而不是雪上加霜的限制信贷。政府专门出台了鼓励50岁以上有支付能力的人更多的购房并给以优惠的税收、信贷等政策来刺激市场的购买与消费。特别由国会批准实行大量的免税政策以鼓励与支持民众消费，美联储还用减息刺激企业与市场扩大生产、拉动经济，让房价下跌的速度减缓，让经济保持合理的增长。因为美国政府很清楚房价的下跌不是因而是果。因此美国政府的所有措施不是专门针对房价的果，而是专门针对宏观经济中的因，用宏观经济的情况改善来影响和改变果的生存环境，最终转化果的走向。</P><p>而中国的政策也许与美国正好相反，也许中国的政策不是将房价的下跌认为是果而是当作了因。因此中国的政策更多的是针对于抑制房价，直接放在了和投资与消费有直接关系的双向打击与限制上。如加大流转中的税收，加大个贷的限制性条件，加大投资方的信贷限制等等。既限制与压缩了投资与产出，又限制与打击消费。试图用恶化投资与消费环境来压低房价，但这种表面稳定房价的措施却可能让房价下跌或下滑。</P><p>试图用降房价的方式加速开发商的现金流转，刺激居民消费、防范金融风险，则更是南辕北辙。降价会让未购房的民众高兴，但买涨不买跌的预期如果形成，则无益于刺激消费，降价只对刚性需求在大局稳定中有较强的刺激作用，而不会在全面下跌中产生更强的需求。</P><p>但降价是个双刃的利剑，也会影响到已购房者的资产与信心变化，影响到购房者的还贷，影响到银行抵押物的价值与风险，影响到土地的价值和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影响到投资者的信心与投入，加大市场的风险与波动，增加政策的不确定因素和不利于房价大局的稳定。</P><p>我不认为房价过快的暴涨是件好事，暴涨也并非合理。但我认为解决房价的波动和平稳，要解决的是形成房价暴涨的外部环境，而并非房价本身。要认清因和果的关系才能从因入手解决果的问题。</P><p>什么是房价暴涨的因？或者房价暴涨本身就是因？</P><p>房地产只是宏观经济中的一部分，当宏观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时，没有哪个国家有过房价不随宏观经济增长的案例，更没有哪个国家出现过宏观经济高速增长时房价普遍下降的先例。但房价的涨如果大大超过了宏观经济增长所能接受的水平，则可能就会出现资产价格的泡沫。而什么是过度增长的泡沫，却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也许正如格老先生所预言的“泡沫只有破灭时才是泡沫”。</P><p>影响房价上涨的原因是多项的，重点大约有如下六项：</P><p>一、供求关系。</P><p>需求1998年之前是分配为主，1998年之后成为只有市场一个出口，让所有的人，不管是否有支付能力都必须挤进市场，并让政策逼迫市场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产品与保障。24号文件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另外一个出口，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本不应进入市场的需求，但很遗憾这个出口政策出台的太晚了，尚未达到分流的效果与阶段时，房价已被推动着高涨了。如果这一解决分流的政策提前几年出台，市场根本就不会出现这种所有人都挤在一个出口中形成过度拥挤的状况。</P><p>而供给则在防止过热和土地垄断与计划供给的条件下无法适度扩大，土地的计划限制了用土地供给的数量来平衡土地的资源价格与市场调节机制。因此让土地的天价迎来地方财政的喜悦之声中，产生了面粉贵于面包的现象，并推动面包价格暴涨的“核聚变”。</P><p>为防止宏观经济的过热政策可以限制供给，但却无法抑制需求（需求应靠多种方式的分流），不能分流的需求会对供给产生反作用力。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局面就出现了，有了房价过速的上涨就会并存房价下跌的可能性。而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并不受成本的约束，供过于求也是同样。</P><p>二、交易税费增加的推动作用。</P><p>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增长（这与开发商无关），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转移中，推动了二手房交易价格的上升，反过来也推动了一手房交易的价格。</P><p>高地价与高税收同样让房价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也成为房价的推手，面粉与面包的关系大大改变了上涨的预期，而这个预期在舆论的宣传中被放大并变成了买卖双方的现实。</P><p>三、房价是非固定内涵的一个指标。</P><p>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指标中的内涵却大大不同了，成熟与发达国家的房价有相对标准的内涵。如美国大多按套计算房价，而一套房的面积（165—175平方米）是有限定标准的，一套房的内部配套与装修标准也是相对一致的（中国却有精装修与非精装修的巨大差别），社区成熟度与基础设施配套标准也相对较小，因此有一个基础一致性的评价标准，房价也有了可比性。</P><p>但中国的房价却不同，此房非彼房的差别巨大。房子本身的建安标准大大提高了、节能环保的措施大大加强了、社区成熟度与基础设施变化巨大，内涵提高而产生的房价变化并没有真实的反映在统计之中。尤其是非市场化定价的产品供给量会对房价的计算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在非商品化与市场化产品的替代中也产生了房价增长的非一致性因素。</P><p>四、原材料与劳动成本的增长。</P><p>包括土地、钢材、设备、新材料和劳动力增长等都有价格的推动作用。如果经济增长让普遍的收入与价格上涨，同比计算时是否也应计算这类因素呢？如人均收入与银行的利率会考虑CPI的增长率、投资增长中应扣除CPI的增长部分，那么房价是否也应给以必要的物价调整呢？至少在民众无法做这种加减时，政府的信息公开或政府决定调控政策的统计与参谋部门可以做出这种情况的分析报告，以让民众了解真实的房价变动因素，至少人均GDP的增长和人均收入的增长背景下如果不让房价上涨就是房价的下跌这个道理是十分清楚的。</P><p>五、金融环境与政策性措施的推动。</P><p>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之后，土地供给的方式改变了，传统的土地分期付款的条件变化了，一次性支付的资金成本增加了，而政府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和销售之间的审批程序却不能用法律固定下来。审批周期远远超过了土地合同中的应建设时间，更让成本增长却无法正确的反映在标准成本公式之中。再不分青红皂白的征收土地使用税、闲置税等其他土地占用期间的税收，都会产生累计的成本增加。实证中这并不是个小头，可是社会并不知道土地购买资金几年的资金利息对价格的影响。</P><p>金融政策中的升息会改变资金成本的基础，紧缩的货币信贷让更多的企业转而用信托，利息上浮等各种其他融资渠道大大提高了资金成本。</P><p>而银行的封闭信贷和捆绑信贷的监管会让资金产生巨大的闲置和浪费，不能发挥资金的有效利用率，降低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就是增加资金的成本，监管会在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加大房价上涨的压力。</P><p>六、最严厉的土地管理政策在推动地价上涨的预期。</P><p>为什么会形成土地的价格暴涨并不断出现天价，政府的政策有着巨大的功劳。</P><p>首先是招拍挂制度的垄断性，并自2003年之后连续四年缩减了市场中的土地供给量，让土地成为稀缺产品。</P><p>同时“严守十八亿亩红线”的高调成为土地稀缺性的广告词，改变着市场对土地供给量增加的长远预期。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多项监督、审查、清理等措施又为土地的稀缺及价格的必然上涨奠定了以政府强大控制力为后盾的坚实基础，于是天价成为了现实。</P><p>股市中常常会用一个重新估值的说法，但背景的条件变化时对股价的估值会用不同的体系，土地大约也同样。</P><p>当紧缩的土地供给制度下，土地的估值方法变了，股市对土地的估值也变了，就如同次级债的评级一样。当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制度和丈量缩减土地供给时，土地会在稀缺程度不同时估值上升，并推动房价上升，而在土地充分供给时，估值下降。当市场保持严重的土地房屋供不应求时股指上升，供过于求时估值下降。</P><p>政府的政策就成为调整估值体系标准的天平，紧缩与严格的土地供给背景也就成为制造土地天价的诱因。改变对土地预期的估值方式自然会让土地的价格扭曲，在满足了土地管理部门所追求的国有土地增值和地方政府第二财政来源高涨的欲望同时，也让房价飘飘然的飞上了天。</P><p>当然还有其他的各种因素在影响着房价，如轨道交通、地区的稀缺性、奥运会等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商业环境与居住环境改善的诱因等等。</P><p>但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房价的上涨与下降并非房价自身的问题，只不过是各种经济环境变化的果，而非引发经济变化的因。不是房价在引导其他周边环境因素的变化，而是各种政策与调控措施在影响着房价的上涨与波动。</P><p>解决房价的问题，要解决的是因而非针对果。</P><p>今年1—5月份的销售量1.9亿多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2%，说明需求是巨大的，虽然受政策的影响销售增幅大大下降，但房价只是环比增幅下降，局部地区波动且全局趋势恶化。原因就在于仅仅针对房地产的打击、仅仅针对于抑制消费的措施无法改变房价形成的因，但会扭曲最终房价的果。</P><p>宏观调控的措施都不是长期的经济政策，而长期的经济政策则重点在于要解决房价形成的因，而非最终房价的果。就如同资源价格的调整，电与油的价格不是因而是政策调节与限制的果。只有解决了果的成因问题，才能理顺价格体系，让果更趋于合理。低资源价格只能增加和扩大消费而不利于节能环保，房价和其他产品价格也是同样的道理。</P><p>价格形成机制中，许多是买与卖双方相互制约的，但如果行政措施让买卖双方都无法和无权用博弈的方式参与，那么这个价格则必然会失控。不管是高或低都不能反映市场价值发现的作用。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切都不取决于市场而取决于政策了，取决于改善因的条件还是压制果的政策。如果因的条件不能因政策的调整得到改善，那么限制果的政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就值得深虑了。</P><p>美国的政策调整没有一项是专门针对房价这个果的，那么中国的政策为什么不能积极的从改善房价波动的因入手呢？毕竟这不是一个经济发展的短期行为，而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相当长一段时间不可或缺的发展阶段。</P><p>美国人并不希望中国人像他们一样的扩大对资源占用有影响的消费，但中国人至少有像他们一样享受物质生活的权利。</P></DIV>											</div></div>]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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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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8 Jul 2008 09:24: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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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和谐社会中的噪音]]></title>	
    <link>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61113165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因为还有人住房情况较差或尚未改善住房条件，因此要限制有些人拥有第二套住房，这似乎已成为了多数民众或舆论高唱的主调，政府也因此出台了相关的措施以迎合民众的呼声。于是就形成了被政府行政措施所认可或赞同的一股潮流，同时也成为了和谐社会中的一种噪音。</P><p>最简单的道理就在于不能用因为有人养不起猪就限制其他人养第二、第三头猪；不能因为有人还买不起私家车就不允许其他人拥有第二、第三辆车；社会主义不能因还有人贫穷就让所有人都贫穷，进而退回到改革之前的平均主义上去。</P><p>有人说居住是个“人权”问题，吃猪肉同样是个“人权”问题，有人说第二套住房多占用来土地资源，第二辆汽车同样占用着钢铁资源与燃料资源。任何非平均的消费都必然会占用更多的资源。难道可以用平均资源占用为理由而只能实现平均消费吗？</P><p>居住是人权的一部分，但讨论问题应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要分清楚大家在争论什么！</P><p>大约争论的问题分为三类：一类是人权问题——即中国的住房政策；一类是交易价格与数量的问题——即中国的市场政策问题；一类是行业发展问题——即中国的产业政策。这三类政策常常被混为一谈，结果是不但未能将问题讨论清楚，反而出现了许多混乱的不和谐噪音。</P><p><b>一是住房政策</B></P><p>这是个长期政策、龙头政策，也影响着市场政策与产业政策。1998年之前的住房政策是福利的实物分配制度，此前从生产供给上逐步实行了市场化的生产方式，但需求上仍坚持着计划经济为主的分配制，实质是一种全民保障的方式。但这种不要钱的福利分配方式并没有让民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住房的条件，反而是让各级财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同时这种哪个单位有钱哪个单位受益，个人的就业与住房都吊在企业一棵树上的现象，让人才无法形成市场化流动，也必然在分配中存在着大量的寻租与腐败。</P><p>1998年的住房制度货币化分配的改革即是在多种住房制度试点之后不成功的被迫，也是市场经济转型中的突破。但当时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矛盾掩盖之下，忽视了对低收入无房户群体的保障体系的建立，留下了十年的遗憾。</P><p>试图用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保障性问题或无强制性约束的分层次解决住房的政策让公共产品严重的缺失。最终形成了住房制度的扭曲，让所有的社会矛盾集中转移于市场化和产业政策上了，也让所有行政调控的板子打在了房地产行业上了。</P><p>什么是中国的住房政策呢？目前尚没有立法（如住宅法）而是只有1998年的23号文件、2003年的18号文件和2007年的24号文件。</P><p>23号文件提出的是货币化分配，高收入、中低收入、低收入的不同三种供给方式；18号通知提出的是高中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与低收入的三种供给方式。这两者之间的补贴与保障程度、对象、人群分类略有差别。24号文件则重点是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政府责任。</P><p>前两个文件中有明确的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房的需求，但没有明确责任与资金保障，因此让保障性的廉租房成了一句空话，也让经济适用住房飞出了保障性的轨道，混入到了市场的行列之中，成了富人们财产性收入的工具和行政性寻租的工具。</P><p>24号文件明确了政府与市场分工的责任。2008年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特别强调了政府与市场责任的划分与界定，再一次明确了中国的住房政策，即中高收入家庭靠市场（商品房）、低收入家庭靠政府（廉租房）、中间层介于两者之间，上端政府帮助进市场，下端政府帮助进保障（分别为限价房与经济适用住房）。</P><p>24号文件的出台实质是告诉社会与民众，住房人权保障的问题是政府的事，政府必须从资金、资源、产品、制度上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给以全面的保障，这与市场化无关，是政府的责任，做不好打政府的板子，用清楚的问责制与市场的管理分开。</P><p>换个角度看就是讨论市场政策时或产业政策时不应再将带有公共产品性质与人权有关的生存与保障问题，并与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利润、价格等混在一起，更不能让市场就人权保障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否则就又退回到社会主义大锅饭的老路上了。</P><p>而那些强调市场必须承担住房保障性义务与责任的舆论、行政政策无疑就成了和谐社会中的噪音，无疑就成了与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国住房政策的分工和责任相冲突、相对立的政策。尤其是政策将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从土地资源、资金信贷、生产方式、价格影响与投资总量、产品规格等都纳入到一个市场的笼子中进行管理与干预，岂不是闹出了天大的笑话。</P><p>也正因为这种政策管理中的荒谬，才有了市场非市场、保障非保障的混乱。在市场中保障，让市场承担保障的责任，商品房用地中加廉租房等非商品房产品，将政府责任推卸给市场，也因此有了社会将保障性住房的责任理所当然的放在开发商身上的错误，有了市场与保障责任不分的错误。</P><p>其实早在1995年的《房地产法》中就已对市场行为的房地产企业有了明确的论述，早就在土地性质、使用方式等多项中将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为两类。政府行为另类管理，市场行为依法管理。但自1998年房改货币化之后，那些原本享受非市场化管理的划拨土地的单位建设行为被缩减了，而这部分带有政府行为的内容却并没有被取消，而是变相进入了市场之中，于是房地产法就被行政调控政策架空了、被强奸了。许许多多按房地产法取得用地但却必须生产房地产法中没有法律保护的产品的怪事出现了，也让房地产商可以在非房地产法管辖之中的划拨土地商经营和获利了。</P><p>市场经济是用法进行管理的，但中国涉及政府的事就常常不是用法而定，而是用文件来进行管理的。然而今天的中国法律却管不了政府，于是政府的文件可以超越法律或变更与解释法律，更可以将市场与政府的两个不同责任混为一谈。</P><p>很明显中国的住房政策在24号文件出台之后已有了基本的框架，但如何执行与落实却还在探索之中。问题不是出在住房政策上，而是出在政府用什么方式承担自己的责任上。目前市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不是出在市场本身，而是出在政府并没有将市场当为市场，按市场管理的方式来建设市场，而只是把市场当成承担政府责任的工具。于是住房是政治、房价是政治等等与市场原则根本无关或相背的口号都堂堂正正的出自政府官员之口并写到了政府的工作文件之中。更有甚者，则是要用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来降低市场商品房房价，将政府责任与市场责任完全颠倒了，也在干扰与破坏中国的住房政策和市场经济。</P><p>我们可以用分层次的交通体系来对比一下中国住房政策中的多层次消费问题。中国的交通分为航空、铁路、船运、机动车、非机动车、畜力、人力、步行等，每个层次中又有高、中、低的不同消费层次。如飞机中的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之分；船运中的舱座划分、火车中的软、硬卧和软、硬座之分；汽车中的空调、非空调、卧铺与普座等等划分。这些划分恰恰是给不同低收入的群体进行消费选择的权利，同样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也是针对于消费者的不同选择。</P><p>高收入的家庭可以选择私人交通或公共交通中的高消费；中低收入家庭可以选择适于自己消费能力的交通方式，如市内的私人交通、航空中的中等消费、火车中的高消费等等；低收入家庭则更多选择公共交通中的带有政府补贴或较低的消费方式。</P><p>住房政策也同样。政府不能为低收入家庭都提供飞机交通，甚至不可能提供火车中的卧铺，不应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也同样不能都去享受头等舱与软卧，即使那些都有能力去乘飞机旅行的消费者也并不都乘坐头等舱。这就如同住房分为保障性的公共产品（廉租房），半保障性的公共产品（经济适用住房），帮助性的半商品房（两限房）以及商品房中的高、中、低档房。不同的消费群体可以选择不同的消费或保障，但绝不能将不同的消费群体放在一个水平上去对比。</P><p>如同中国的民航有三种舱位的不同价格，但什么时候中国的舆论、媒体、官方会用三种舱位的平均价格来衡量飞机的消费水平和购买能力吗？当经济舱机票打折时，能代表头等舱减价吗？</P><p>但为什么谈到房地产价格时，则舆论、媒体、官方却常常用平均房价来忽悠民众，又用平均收入来衡量房价呢？</P><p>难道交通可以分层次消费，住房就不应分层次消费吗？住房政策不就是要明确一个国家不同收入家庭的不同消费选择与供应方式吗？乘汽车消费的不一定能成火车、乘火车的不一定能乘飞机、乘飞机的不一定都乘头等舱，这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却在住房政策已有明确分工之后仍被混为一谈或用同一政策来混合管理范围与界限，岂不是噪音吗？</P><p>即使是都选择商品房的消费者，也有头等舱与普通舱的消费之差，又何须用平均销售房价来对照消费能力呢？更不能用包括不进入市场消费的低收入家庭的平均收入去比市场中的商品价格，去空谈住房购买能力。</P><p>有些地区的统计数字常常将商品房、非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限价房各种价格混在一起来谈平均房价就更为可笑了。这等于将飞机、火车、汽车、公交车、私车的各种交通数据混合计算出交通均价一样荒唐可笑，并且丝毫没有市场指导意义，只能是地方政府推卸政府保障责任、鼓吹政府自身政绩的幌子。</P><p>如果中国的住房政策已明确了不同收入家庭的不同供应方式和消费途径，那么政府重在管好政府的事、市场重在发挥市场的作用，而绝不能错位的将政府责任掺入市场之中，并让市场承担社会责任与保障责任。最终既办不好市场的事，也办不好政府的事，政府只是在做了件推卸责任的事情。</P><p><b>二是房地产市场</B></P><p>什么是市场？经济学对市场的定义是市场（market）是买者与卖者相互作用并共同决定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以及交易数量的机制（《经济学》第十八版，第23页）。</P><p>按经济学的理解，只有当商品的定价权在市场，并由投资者（生产者）与消费者双方博弈，最终决定交易价格与数量。那么由政府决定了消费对象的廉租房不是市场；政府拥有土地使用权并决定销售价格与消费对象的经济适用住房肯定也不是市场化的；政府用最高价者中标方式取得土地收益并严格限定市场销售价格与商品规格，并限制性选择消费对象的“两限房”同样也不能算是市场化的。因为这些都不符合经济学对市场的最基本定义。如果硬将这些都装入市场的篮子里无非是对市场和经济学的侮辱。</P><p>中国改革之前有许多票证式的商品，也有商品的交易，但却没有人认为中国是市场经济。交易并非市场化的唯一标准。因为那些商品的价格、生产方式与资源配置都是非市场化的。而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那些有交易特征的产品如果失去了市场的定义特征（无买者与卖者的定价权），同样不能认为是市场化的。而只能认为是政府行为的非市场化的计划性产品。</P><p>就像中国政府定价的电、汽、柴油等产品，是非市场化的商品，是计划管理下的产品。一字之差却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性质差别。如果将这些产品非要列入市场经济的范畴之内，只能让市场失灵，得出市场无效的结论。</P><p>错并不在市场，而在非市场化因素的干扰破坏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体系，败坏了市场经济的名声。</P><p>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似乎是中国经济过热的罪首。但请问中国的统计数字中什么时间将市场化产品的投资单独公布过。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有个所谓的房地产投资，但其中许多是非市场的部分，是社会保障的部分，那么笼统的谈房地产与房地产市场或房地产业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P><p>用于房地产建设投资中，有市场的部分、也有大量的非市场的部分。如北京近1亿平方米的开复工中真正属于完全商品房的建筑约只有一半略多。2003年实行对房地产实行严格的调控措施的信息基础恰恰就建立在这两者严重不分的统计之中。实际自1998—2003年之间市场化商品房行为的竣工总量仅为11.8亿多平方米（不含2.6亿平方米的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而非市场化的部分高达18.8亿平方米。如加上开发商建设的2.6亿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大约为2：1的比例关系。说明市场的总量很低，而非市场化的总量巨大，但所有的板子却都打在了开发商的市场行为上。真是到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地步了。</P><p>恰恰是这种混乱的概念与统计让市场承担了非市场化因素的责任，却又不能用市场看不见的手进行调控的原因，也是许多的舆论与民众拼命的攻击市场、政府行政措施拼命的调控市场但却毫无效率和作用的原因。错不在市场，却对市场进行调控，岂不是错上加错。最终打击了民众的消费信心，并最终只能让市场遭到更为严重的破坏。</P><p>真正属于市场的商品房每年的竣工量不到5亿平方米（包括大量的非住宅建筑），住宅商品房按户均算不到400万套，交易量不过2.5万亿元，又如何能让宏观经济产生这样大的拉动与影响呢？忽略了非市场化的巨大总量，而仅对市场部分打板子的行政措施又如何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呢？</P><p>这也就是自2003年以来连续多年让市场并不听从行政措施指挥的重要根源。</P><p>市场只面对高或中高收入的家庭，这是中央与国务院文件定的调子，也是中国住房政策的重要改革之一，所以才有了商品房是给富人盖的前提。</P><p>市场除了承担中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与住房改善责任之外，并不承担社会保障问题即解决穷人（或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责任。市场尤其不是公共利益的再分配工具。那么对完全市场的管理是否政府还有权去决定产品的规格与标准呢？政府又何苦要将市场的责任与保障性责任挂钩呢？市场有何苦要为中低收入家庭建造保障性住房承担责任呢？</P><p>市场中的商品定位是根据市场的消费人群分类的。有建头等舱的、也有建公务舱的、自然也会有建经济舱的。就像有人专造飞机、有人造火车或汽车一样。但政府对市场的管理与行政措施则是必须都要统一，至少70%的产品是统一化的小户型或普通商品房，真是让市场都自觉羞愧，买者与卖者的权利都被合并于政府的指令之下了。</P><p>非市场化的部分在行政的指令之下不但没有逐步的缩小，反而在逐步的扩大，那么中国还要市场经济吗？什么时间房地产市场能不再被非市场化的因素所干扰、恢复其市场的本来面目。冯仑先生说目前的市场无人喝彩，其实是因为政府在大大的压缩市场的份额，从土地资源、产品规格到金融政策都在大大的压缩市场的份额。因此不是市场无人喝彩，而是从上到下都在为计划经济的倒退喝彩。</P><p>明确了中国的住房政策和市场的定位就可以清楚的知道是否拥有第二套住房既不是个资源占用的问题，也不是住房中的人权问题，更不是市场中的投机与投资问题，而是要不要市场经济的问题，要不要递次消费的问题。非要强加在市场头上许多顶非市场因素的帽子，不过是给政府向计划经济倒退找一个能欺骗群众的好理由罢了。其实政府完全没有必要把公共产品缺失而造成的社会矛盾推给市场，不如干干脆脆的重新退回到实物分配的全民保障制度上去算了，那时至少不用费心出台那么多的行政调控措施，反而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P><p>《房地产管理法》是为建立市场经济而出台的法律，法律中对房地产企业的性质做了明确的论述，这才有了市场中的经济主体的地位与责任。</P><p>请问房地产法中是否有房地产企业可以在国家划拨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的规定吗？有可以在划拨土地上建设与经营房屋并获利的规定吗？有房地产企业必须进行廉租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吗？有在依法出让的土地上必须生产两限房的法律规定吗？有价格不能随行就市调整的规定吗？……</P><p>在依法行政的国家，企业对市场的预测是以法律为基础的，但如果政府可以不以法律为依据而任意的解释与用非法律的行政手段改变法律的规定、改变市场的预期，那么还有什么市场经济制度可言。</P><p>而央行和银监会的信贷管理的通知恰恰是仅仅针对于商业性房地产信贷，只严格的控制了市场的部分（包括个贷），而对非市场的部分大开方便之门，岂不知非商业性的投资与竣工比例原本就大大超过了商业性的部分，难道中国真的不要市场经济了，不要住房市场化了吗？</P><p>如果是为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什么不优先压缩非市场化的部分，因为这部分对拉动消费的能力最差。尤其是为什么不先压缩楼堂馆所等非生活必须的公共产品呢？为什么不先压缩与民众生活利益和市场无关的行政与事业性建设开支呢？单独对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实行严控大约恰恰在于根本就不知道或不了解市场所真正在房地产投资中所占的份额与比重远远少于名义上的房地产投资，而只有市场的部分是民众可以自由进行消费选择的部分。</P><p>在推行市场经济的改革大潮中，单独出台专门针对市场经营、开发、消费进行严控和打击的信贷文件，似乎是与建立市场经济的国家制度针锋相对的进行抵制与破坏，并不能给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带来任何益处。</P><p><b>三是中国的房地产业政策</B></P><p>中国政府的政策中明确了坚持市场经济，绝不走回头路，但实施又如何呢？2003年国务院文件中明确了房地产业的行业地位，“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但这一产业却在出生之日就被残酷的打压与折磨、屡遭重拳出击，至今仍是老鼠过街，从官到民都人人喊打，让房地产行业成了被冤枉的丑小鸭。</P><p>请问中国的银监会、银行业除了对中国经济的支柱型产业房地产业实行了不公平、不公正的严控之外，还对其他的支柱型产业或非支柱型产业给以过同样的待遇吗？请问哪个国家的金融业有过对国家定位的支柱型产业给以最劣等公民的虐待吗？请问房地产是在减轻政府包起来的福利负担还是在减轻政府的压力？是改善了人们生活还是破坏了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促进了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还是破坏？是增加了国家税收与地租还是让国有的土地收益流失了？如果所有的事实都证明这个行业在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那么现行的拳打脚踢的限制与压抑的政策又有何道理呢？</P><p>让一个市场化的产业承担政府缺位而忽略的保障责任，本就是件荒唐的事，但却变成了一项产业政策。市场的需求本应由供求双方博弈决定，但政府的产业政策却连产品的规格都做出了硬性的审批规定，让所有的公司都在同质化的基础上进行竞争，并让消费者失去了物质消费的选择权。</P><p>这样的产业政策不但无助于产业的发展，同时还在破坏着市场经济。如果产业政策不能让产业在市场中发展，不能让市场自主的淘汰与优化产业，那么这种产业政策又有什么用呢？</P><p>税收政策是调节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固定资产投资又是计划经济中的重点之重，因此在计划经济的土壤中改良的房地产行业从出生就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特色，也历次都成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成为调控经济运行的工具。</P><p>1988年的停缓建不仅针对非商业性开发的楼堂馆所，也针对于商业性的房地产开发。1993年的调控切断了房地产企业的上市等融资渠道。同时建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增值税等各种高强度且完全不同于其他生产型行业的税收政策层出不穷……连贷款的前提也按项目资本金率来设定门槛，并将开发贷款不计入流动资金的项下。</P><p>像万科这类开发商（代表开发商的大多数）都是生产型为主的开发商，其产品全部供向市场出售，其所有的资金都是生产的流动资金而不是不动产的持有性投资。房子被列入统计中的固定资产了，但商品的流动性并没有让生产者的资金变成固定资产。开发商是在为他人生产固定资产，但央行把开发商作为持有固定资产的物业的主体进行管理。于是所有的行业政策也都成了对计划经济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式的管理，也因此才有了注册资本必须大于或等于项目资本金率，而股东贷款却不能算为自有资金的怪现象。也才有了所谓的封闭贷款的管理和开发贷与个贷捆绑式信贷管理的发明等一系列的计划管理方式。</P><p>我们不否认这种信贷管理方式会增加银行信贷的监管能力与安全度，但市场经济中除了防范风险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资金的利用效。如果安全是在降低效率的基础上保障的，那么中国的经济又如何形成竞争力呢？</P><p>都认为房价高而产生房地产业的暴利，因此相应加重税，却不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所有的税费和巨额出让金都会通过开发商的流通环节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房价中土地的租金与和土地有关的税收在房价中的比例不但越来越高，同时也水涨船高的推动着房价，基数大时尽管利润的比例不变，但绝对数额也在增加，并增加着消费开支。</P><p>在所有稳定房价的调控措施中又有哪一条是限制地价上涨的呢？如果面粉的价格暴涨，又如何让房价不涨与稳定呢？试图让高地价生产普通商品房一直是政府的期待，但高价土地生产高价房就像黄金制品与铝制品不同价格一样，原料决定着产品的价格与产品的消费需求和对象。</P><p>不可想象的恰恰是不管什么价格的土地都只能按70%90平方米以下的规格生产同质化产品的硬性规定在改变着市场规律、强扭着经济学的逐利基础，想培养出像雷锋一样美丽的花朵。</P><p>但强扭的瓜又怎么会甜呢？</P><p>产业政策会对产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再顽强的生命力也会在这种扭曲的政策之下倍受打击。</P><p>计划经济的失败会让国家将无法处理的垃圾扔给市场，但当市场将这些垃圾再造成为有利可图的产业时，国有资本就又重新收复失地，重回计划的笼子之中，并可能将黄金再次变成垃圾。冯仑的故事恰恰反映出了产业政策的摇摆性根源。</P><p>连续多年的调控政策失败，让管理部门大怒，于是用更严厉而又非市场化的措施，恨不能将这个不听话的孩子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不但摧毁了市场的信心、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也同时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让整体的宏观经济遇上了不可预料的逆转。用打完了再安慰的方式去解决市场问题只能是个竹篮打水的结果。</P><p>根源在于先是在住房政策上出了问题，让政府严重的缺位，引发了对市场的不合理追求。随后是在试图让市场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中出台了各种非市场化的行政措施。当市场并不能实现那些本来就不可能用市场的方法实现的事情时，恼火的成分占了上风，不分青红皂白的行业政策则更为凶猛的扑向市场，不惜退回到计划经济的死路上去。</P><p>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当然可以用市场化的建设手段去组织建设，这种社会化的经营方式效率会大大的高于政府直接组织全程建设的功效。但不能因为是开发商建设就认为这部分不具有市场基本特征的保障性、帮助性住房是商业性的开发，更不能统计在市场经济的范畴之内，不能认为是房地产法中规定的常态。</P><p>中央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那么就必须先认清楚在住房政策、市场与行业政策的三个不同层面所存在的问题在哪里，才能对症下药，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用市场经济的最终成果来保障民生，民生的保障才有基础。没有了市场就不会有社会的和谐。</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61113165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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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ul 2008 11:31:0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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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观望在于预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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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每次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之后都会有一个观望期，市场中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不管是投资者还是消费者都在观望中等待。</P><p>过于频繁的出台调控的政策，让市场失去了预期，变成无法根据政策预期的走向实施战略或较长期的调整。最初的政策出台，社会以为这就是预期了，但每次出台的政策都在极短的周期中再次调整了。当社会中的投资与消费主体刚刚按着上一个刚出台的政策调整了自己的经营与消费行为时，不久新政策就从相反的方向或出台更严厉的手段，让市场与民众无所适从。于是就形成了每次政策出台之后都有一个观望期，似乎形成惯例的都在等待“第二只靴子落地”。</P><p>房改货币化给社会传达的信息是住房商品化、市场化，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化。但公共产品的缺失让市场化中的价格调节倍受攻击，让商品化的进程在行政调控措施的不断出台中扭曲，并生出了《房地产管理法》中无法管辖的小产权房与限价商品房等怪胎。</P><p>当房地产业被称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时，反对的声音就从未停止，反而让这个支柱型产业连续不断的成为重拳猛击的对象，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一方面在改善着城市面貌、增加着政府第二财政的收入、提高着城市人民的居住水平；另一方面又被当作经济过热的祸根和推动资产价格上涨的源头。政策似乎总在摇摆中忽左忽右，让市场在风雨中荡漾。</P><p>去年5月30日前夜财政部的发言否认调高交易税的说法被第二天的千分之三所打破，让市场大吃一惊，就如同前一年建设部网站中关于90平方米的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上网的第二天就被否定一样，让市场与社会对政策调控的理解产生许许多多的浮想，不知道应信谁的，也不知道应如何应对，于是观望就成了一个连续多年的宏观调控中最常见的词和最常见的市场反映。</P><p>观望就是因为社会与民众无法判断政策变化与未来的预期。</P><p>全世界都知道国际油价的暴涨，中国人也都知道中国的低油价正破坏着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和补贴着全球的富人。但却没有人知道中国的油价什么时候会做价格上调？而当这个上调中国汽、柴油价格靴子落下时，当天国际油价就大跌了数美元一桶。为什么每个人都知道中国油价必然上调的靴子迟迟不肯落下，而让预期长期的无法预测呢？</P><p>全国人都知道煤价正上涨，也早就知道有个煤电联动的价格机制，但却没有人知道政策的调控会何时让电的价格上调，低价能源战略本就与节能减排是完全对立的激励机制。在强调节能减排时，却不上调能源价格，颇让人无法理解，至少这个靴子落地时让人们看到了一点希望。</P><p>每个经济学说中都认为CPI高涨并出现严重负利率时应取消利息税，减少负利率的压力，但不知道中国严重的负利率时，为什么还要征收利息税。经济学同样认为负利率必然产生资产价格与CPI的波动，应上调利率，但不知道这个利率上调的靴子何时落地，何时能让利率为正，而防止CPI和资产价格的不合理波动。</P><p>中国有太多的国内外问题正影响着市场与社会的预期，以至于让中国的总理都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如果一个国家的总理都不知道这个国家经济最困难的一年应有什么样的预期，国民就只有观望了。</P><p>该不该买房本是件有完全支付或部分支付能力家庭讨论的问题，但却成了全民关心的事情，让那些本就没有支付能力的家庭也成了市场中的争抢者，让市场中增加了许多无理性的噪音。公共产品的十年缺失，只能让更多的民众将房价中被政府索取了大量土地出让金都不能提供社会保障的责任转嫁给了市场和开发商。</P><p>该不该买房是个需要不需要的判断，前提是有支付能力。否则人人都觉得自己该上月球、该有房、有车、有高等教育与高消费，这就成了天方夜谭了。讨论问题应有前提与基础。</P><p>什么时候与什么价位购房是以支付条件和预期收入能力相关的事，却在市场中成了投资者的讨价还价。更多的人不是以需求为前提，而是以房价是否能产生更多盈利为条件的讨论，让消费观念产生了混乱。固然商品房具有双重属性，包括投资产品的功能，但却不能不强调社会舆论导向作用，更多的让住房变成了投资品的单一属性，让社会的预期发生了重大扭曲。</P><p>而政府出台的各种严控政策则从限制与抑制投机起步变成了面对整个地产行业的调控。似乎炒房产生的危害远远大于解决与改善住房需求的实际效果。投资过热已成为房地产业的副产品，让支柱型产业不但徒有虚名，且连拉动内需都成了空话。解决保障性住房已压倒一切的占了主导地位，而商品房市场化改革也成了备受争议的错误？</P><p>几年时间市场与民众的预期在随着政策调控的重拳不断的改变与调控，大呼上当受骗者在股市与房市中大有人在。去年之前的多次调控让在观望之中未购房的人都希望落空了。而今年则只有那些未进行财产性投资的人大约才能少亏钱。CPI让收入的绝对值大大减少时，对未来预期的观望就更强烈而浓厚了。</P><p>观望在于不知道政府是希望要控制通胀而牺牲增长速度，还是容忍一定的通胀条件去理顺被扭曲的资产与资源价格来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谁都希望中国的经济始终保持高增长而低通胀，但如果是以被人为压低的资产与资源价格的垄断为代价的，那么就必然是不可持续与重病后发的。也许今天的无法预期正来自于这样一种结果。</P><p>人类本就生活中预期之中，有的期待死后能升入天堂；有的期待来世能更好；也有的抱有一个梦想；还有的将希望寄托于明天。理想从来都只在未来。即使当一切都落回今天时，也仍然生活在预期之中，希望至少能填饱今天的肚子，或有一顿美味的晚餐，再或能睡个美美的好觉。而只有人们不知道预期会是丰年或欠收时才会观望。看看上天能有雨时才会播下仅有的种子，而不敢冒然的将种子撒在仍然暴旱的土壤之中。</P><p>不知道未来是否会比今天更好，人们只有紧紧的捂住钱袋子，不敢消费、不敢投资，也不敢轻举妄动。</P><p>尽快的给人们一个政策的稳定预期是打破这种沉闷的观望的唯一有效出路。</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52671840876</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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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Jun 2008 19:18: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6T19:18:4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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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从对人权的尊重到对财富的尊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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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一场为挽救生命出现的换肾争议，最终以卫生部的“交叉换肾”合法而突破了现行法律的约束。也许卫生部的这种宣布“合法”的解释有悖于法律上的“合法”性，但却体现了解释的“合理”性。</P><p>“合理”与“合法”之间始终有着不同的理解，每个人都希望所有的事情是“合理”且“合法”的，这样社会才能在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健康且安全的发展。但如果法律不合理，就会出现“合理”而不“合法”的事情。人们也许并不能了解与熟知全部法律，但一定会直觉的判断这是否“合理”，如交叉换肾的事情。那么就需要修改现有的法律或政策，让法律与政策服从于“合理”，让“合法”而不“合理”或“合理”而不“合法”的事情越少越好。</P><p>法律与政策的不合理只能让那些不合理的事情在法律的保护下侵害合理的利益。合理的事情反因法律的缺失而无法实现，就如同交叉换肾的事情让人的生命在法律的不合理中无法得到保护。</P><p>平民要想改变不合理的法律是件要冒风险并可能掉脑袋的事情，因此有了小岗村的血手印。但伟人却通常只看事情合不合理，而不管合不合法，因此才有了权比法大的习惯性说法，因为在一个非完全民主的制度下，只有伟人才敢推翻或修改法律。</P><p>因此中国出了个伟人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的革命，推翻了不合理的旧制度，并试图建立一套人民能当家作主的新法律制度；也因此中国还出了个伟人邓小平从根本上否定了“一大二公”的公有制制度基础及否定了计划经济这个看似合法但极不合理的经济制度，开始了中国至今历时三十年的重大经济改革，并让中国从贫穷走向了小康。</P><p>恰恰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发芽在计划经济的土壤之中，因此大量的法律、法规与政策都是以计划经济和“阶级斗争”为基础而建立的，因此是个多数法不合理的状况。要修改的也恰恰是法的不合理性。改革最重要的也恰恰是修改陈旧与落后的观念所指导之下的相关法律与法规，并使之更加具有能让中国人富起来的合理性。</P><p>中国共产党只有一个存在的理由，那就是首先让中国人都富起来，并推动全世界人民都富起来，以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P><p>那么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唯一任务就是建立一套能让中国人民富起来的完整的法律制度，让这套法律制度不但合法的建立，也让其具有随着时代发展与进步的合理性，并维护这套制度的法律严肃性。</P><p>问题在于经济的发展并不完全按人们的预想那样平稳的一条直线式的向上运行。市场中的竞争与博弈、内外经济的影响等会让制度与法律面临许多历史上未曾见过和无法预知的事情，那么就需要不断的及时修改法律与政策、调整制度在新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性，并使之更加合理与完善。这大概就是要不断的深化改革之所在。</P><p>那么什么是合理又合法的标准呢？这就是立法的前提了。</P><p>一种出发点是保护穷人的利益，这是革命之初对胜利果实和政权的保护。那时阶级斗争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富人基本上是应打倒的坏人，穷人才是真正的革命群众，是依靠的对象，法律当然只能站在穷者的一边，充分的保护穷人的权利和利益。</P><p>但直到改革开放之前，事实证明这种保护穷人利益和权益的法律并没有给社会带来什么好处。既没有让中国强大起来，也没有能将穷人变成富人，离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和解放全人类不是走得更近了，反而走得更远了。“阶级斗争”让原本分给为革命做出巨大牺牲的农民个人的土地和生产资料也都变成了滋生资本主义的祸根，实践证明仅仅有穷人当家做主人的权利而没有富裕的生活是实现不了共产主义的。</P><p>正是小平先生充分认识到仅仅靠对穷人的保护而立法，结果是让所有的中国人都变成了穷人。于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对所有人不分贫富的实行同等保护的法律开始出现了，对合法收入与劳动致富给以了肯定，并对财富给以了必要的尊重。试想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能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那么又如何能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呢？</P><p>一段时间里争当万元户成了时尚与光荣的事情。当财富被社会、法律给以了公正的地位时，中国人民开始富起来了。尽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更富了，但全世界都不能不承认最穷的中国人也比改革开放之前更富有了，中国的绝对与相对贫困的人口与家庭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了。</P><p>但当中国在改革中出现了越来越大的贫富差别时，对富人和对财富的法律保护开始回头了，似乎“阶级斗争”的火药味又浓了；似乎富变成了不光荣不伟大的事情了；似乎富有的财富不应得到尊重与保护；似乎富起来不再是党的政策所支持和努力追求的目标了。包括已被法律取消的投机倒把罪名似乎又在各个领域与行业中再次出现了。</P><p>不管是否出现逐步扩大的贫富差别，都必须在法律中明确对贫穷者给以法律的保障，这是世界人权公约中的基础，在中国也同样。政府的税收毫无疑问的应对那些缺少竞争能力的弱势群体和贫困家庭给以逐步提高的社会保障，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医疗、教育、退养等各种保障。但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政策与法律并不同时和必须去限制其他人创造财富和增加财产性收入。</P><p>这两者本应是统一的，一方面法律应鼓励人民用合法的手段创造、竞争和致富，另一方面用转移支付与纳税调整给以贫者的保障。只有创造的财富更多、政府的税收更多时，才有可能实行更多的转移支付，建立更高的社会保障标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反之也许就是合法和不合理的了。</P><p>全世界都没有人知道如何能不出现贫富差别的让十三亿中国人富起来！但如今的中国富人已不再是旧制度下靠合法而不合理的方式取得财富的那种类型了，而是在新的制度下合法与合理的创造财富而致富了（当然无法排除少数的腐败现象，这是法律严格禁止出现的条例），因此贫与富就不应和不再是阶级对立的衡量与评价标准，更不是好与坏的判断了。</P><p>俗话说“小河无水，大河干”，没有民众私人的财富增长，又怎么会有国家的强大呢？数百亿元的四川地震时的民众救灾力量就证明了这一点，这在唐山地震时是无法想像的。但也许某些人担心小河的水多了会“泛滥”，因此并没有从增加堤坝的防御能力考虑，反而从限制小河流水的增长而立法，岂不是因噎废食了吗？</P><p>当医疗上为防止非道德的高价倒卖人体器官时，限制了“交叉换肾”的条件，等于视生命的权利为儿戏，让生命服从于防止倒卖人体器官的条例，无非是一种倒洗澡水时将孩子一起倒掉的笑话，也就出现了法与理的冲突。</P><p>同样在其他的行业中也有着同样的法律与相关政策，如为了防止炒房的发财和防止炒房可能产生的泡沫，就一刀切的限制了住房的二套信贷，让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的住房梯次消费也成了泡影，甚至还清了贷款的也不能合理的用较低的消费信贷去改善住房条件，更不用说那些家庭人口变化，但尚未还清贷款时必须要靠消费信贷去改善基本生活条件的换购住房了。</P><p>如果用放水养鱼的方式，则应是对无力购房的应保障群体用转移支付的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对帮助的群体用免除土地出让金的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同时既然政府能对那些无力交税的群体实施无偿的或免除土地收益的方式解决与保障住房，为什么不能对纳税群体中的弱者用购买商品房免征定额的个人所得税的方式给以帮助呢？那些超出了免税额度的炒房人自然就不能享受免税的权利了，那么在炒房获利的风险与法定的免税获利之间，人们就不得不做出更理性的选择，也许炒房的风险远不如合理的免税更有诱惑力。</P><p>也许人们会问不免税尚有大量的炒房或供不应求的房价上涨，如果免税不就有更多的炒房或供不应求的上涨压力了吗？岂不知正是因为政策无法帮助那些无力承担风险同时又没有完全支付能力的人群，恰恰在用财产性收入的冒险在满足其住房改善的条件而不得不去炒房。如果有了免税的帮助，也许人们就会重新评估两者之间的风险了，炒房就不再是主旋律了。为防止少数炒房现象而增加的限制让多数的正常住房改善也被限制，这与为防止少数恶性的倒卖人体器官而限制“交叉换肾”而不尊重生命又有什么不同呢？</P><p>类似合法不合理与合理不合法的情况数不胜数，根本就在于没有弄清楚只有富人的住房水平大大改善了，并提高了全社会的平均住房水平时，对住房困难的保障水平才有可能随之而提高的简单道理。如果没有普通的生活富裕与收入提高，那么最低生活保障又如何水涨船高呢？住房与收入上都是同样的道理，只有市场让整个社会的财富增长时对穷者的保障才是真正的保障，如果整个社会的平均水平很低，即使有保障制度也不会让社会更快发展，也不会让穷人过上更好的日子。</P><p>各种政策法规应着眼于如何让更多的人富起来，而不是为了防止贫穷差距的拉大而让更多的人不能富起来，去迁就尚未富起来的人群。</P><p>各级政府都在努力做着让人民富起来的事情，如本地政府无法解决就业与收入增长时就组织大量的农民工到他乡就业，让穷人去富的地方谋生，并将财富带回来，改善本地之穷。这种历史上称之为逃荒的行为，在新时代下换了个打工的名词，但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的不合理并没有让他们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实质性的逃荒困境，只有彻底的改变那些合法但不合理的政策法规时这种逃荒才会变成人权保障中的迁徙的权利。</P><p>表面看“交叉换肾”的合法性只是个医疗中的个案，但实质所反映出的是中国现有法律、法规中的大量合法而不合理的现象。恰恰是仅从保护弱者、防止出现某些恶性或不良事件的发生而去制定我们的法律与政策，就必然会带来这种合法而不合理的问题，以至于连生命都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面前成了不合理的法规的牺牲品。</P><p>还好这个世界中不断的会出现一些伟人，他们会不断的纠正那些目前看来是合法的但实际上是不合理的法律，并让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更具有非阶级斗争的人性化。</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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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Jun 2008 08:39:3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3T08:39:36+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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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纳税与捐赠]]></title>	
    <link>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539132368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纳税与捐赠本就不是一回事，但却在贫富差距拉大的今天共同反映出对富的仇视心态，让社会更加不和谐。</P><p>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就是实现共产主义，让所有的穷人都变成富人，否则中国从“打土豪分田地”开始的革命就没有任何意义了。</P><p>暴力革命与议会斗争不过都是实现消灭阶级与剥削，实现人权平等之下的共同致富的手段，最终是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目标。</P><p>中国已实现了消灭阶级的初级目标，正在用无阶级差别的方式推进共同富裕的小康目标的实现，并建立和谐社会。</P><p>问题在于就像马克思、列宁主义所说的，共产主义不可能首先在一个国家实现一样，一个国家中也不可能同时都从穷人变成富人，一定会有个先后不同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贫富之间的差异。</P><p>中国改革之前的平均主义，试图同步发展的共同富裕的结果是共同的贫穷。因此邓小平才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要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过渡，不经历这样一个有差别的先富与后富的过程，则共同富裕是不可能实现的。</P><p>关键在于如果解决好在这个必然出现的贫富分化过程中，如何防止出现新的剥削阶级和如何用国家的制度保证与帮助贫困或发展较慢的人群在较短的差别区间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同样逐步致富。</P><p>于是就有了纳税与捐赠。前者是政府强制行为的转移支付，后者的NGO组织则是自愿基础上的转移支付，也同时产生了政府为谁服务的问题。</P><p>政府应为所有人提供服务，因为从人权的角度看，国家应对所有这个国家的公民负责。但提供好的服务与负责之间则似乎还多少有些差别。</P><p>有人说政府应为纳税人服务，因为税收是支撑国家运转与维持的基础。如果不能为纳税人服好务，那么纳税人就可能不再纳税，并要求推翻这个只要求公民纳税而不给纳税公民提供优质服务的政权。</P><p>美国的革命就是从不合理纳税开始的，因此也有了国家征税必须经过纳税人同意的基础条件。税只有在纳税人感觉能有所回报时，或说税被用为政府合理的向纳税人提供服务时，纳税人才有义务并主动的完成这个义务，心甘情愿的纳税。</P><p>穷人是不纳税的，但并不等于没有纳税的义务。穷人不纳税或者还要享受税收的转移支付是因为国家的制度安排，和其他纳税人为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生活的秩序稳定而同意国家做出的制度安排。但可以肯定的是税务部门在征税中并不为穷人提供服务，而只是在为富人提供服务，并且服务的越好则征税成本越低，获得的税收越高，为穷人提供转移支付的能力越强。</P><p>五月二十八日，北京市地税局召开了个税荣誉代扣代缴单位和个税荣誉纳税人的表彰与座谈会，王纪平局长在发言中特别提到的是从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的角度看要克服仇富心理，要“为富人服好务”。要通过税务局对荣誉纳税人的表彰，宣传纳税光荣，富人多纳税光荣，提高社会诚信纳税和富人多纳税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北京单个人个税纳税5.6亿元的事情更应给以表彰和正确的社会评价。</P><p>目前，社会中正在出现许多企业与个人积极向地震灾区进行捐款，但却遭到了许多批评，甚至不公正的攻击言论，此时税务部门提出“为富人服好务”并对富人的纳税给以表彰，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但却恰恰是对捐款而受到不公正攻击的拨乱反正。</P><p>荣誉纳税人的奖励并不是根据纳税额的多少决定的，而是对纳税人一贯的纳税情况和诚信程度给以奖励的，尤其是对无法用税源扣缴方式用强制手段管理、监督与审查的纳税人给以奖励。这些在法定由单位发放工资收入之外有大量劳务（演出）、稿费、产品（如画家、作家）、科研成果、讲课、股权、财产性收入的个人许多应纳税收入是很难监督与审查的，这要靠纳税人自行申报和主动纳税，这些人大多是较富裕的人，因此对他们给以荣誉奖励是理所应当的。但也是最容易引起社会不满和争议的。而我们的政府似乎恰恰应该为他们提供最好的服务和最大的奖励。这种为富人提供的服务恰恰是解决共同富裕、帮助穷人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一环。</P><p>为新中国的建立，中国消灭了曾经是敌对阶级的所有富人。改革之前所有的中国人都处于贫穷之中挣扎，那时最富的人也生活于贫困与缺衣少食的状况，在今天看仍然是穷人。是改革开放让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并逐步拥有了个人的财富，开始出现了小平先生所说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现象。当年的万元户曾被称为是富的象征，而今天十万元、百万元或千万元的户数已在不断的增加，拥有百万元以上的房产及其他财产的家庭甚至还自认为是“算不上富”的占到了多数，这个社会的贫富概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个富不再是靠剥削阶级而形成的富了，因此用个税政策调节贫富差别就成为重要的手段之一。</P><p>所有的公民都应向国家纳税，税收是一个国家强制性的财政行为。穷人可以免税、富人纳税按收入不同累进式提高税率则是通行的做法。越富有的人应纳更多的税，税收的调节既可以适度的限制富人的财富增长速度，同时可以向穷人转移支付提高穷人的收入水平，改善生活状况，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P><p>发达国家的个税是与纳税人无工作能力之后的退养挂钩的，即纳税人能分享多纳税中的部分收益。但中国却在有纳税能力时纳税、无纳税能力时并不分享曾经多纳税中的额外收益，因此让许多纳税人认为是奉献而不是义务。但我更多的觉得这是一种义务，不管多纳税是否与个人今后的生活相关，都是一种法定的义务。</P><p>美国前25%的富人所交纳的个税已经占到80%以上，中国的富人的个税所占比重也在大大的提升（中国的富人还不够富）。但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对富的看法却不尽相同，中国的民众不但不能接受富人多纳税会对贫富有所帮助，尤其不能接受政府的税务部门为富人服好务这种说法，更不能接受税务部门对富人纳税的表彰。</P><p>如果纳税应给以表彰，那么社会公益的捐赠是否也应给以表彰呢？如果纳税并不是以数量多少为表彰的唯一标准，那么对捐赠是否也不应以数额的多少为标准呢？</P><p>富人的捐赠是减少与缩小贫富差距的方式之一，任何公益捐赠都在承担政府税收理应承担但无力承担的公益责任，任何公益捐赠都是对贫穷的帮助和对缩小贫富差别的补充。这种无偿的帮助、自愿主动的帮助、不求回报的帮助，既包括了并不太富裕的钱、物、力，也包括了巨额的捐助。但这种善意的捐赠基础至少应让捐赠者不再成为被捐赠扶助的对象，就像绝不应让此次被援助的灾民捐款救灾一样。</P><p>各种公益捐助的范围非常宽泛，包括了富对穷的帮助，也包括对环境、生态、生物、某些专项事业包括医疗、教育、体育、设区等等，但不管是哪一种都是捐赠者的奉献，是一种爱。</P><p>对爱、对奉献是无可指责的。一分钱、一块钱与更多的钱的意义是相同的，钱的多少是能力的表现而并非爱的程度的体现。爱是无法用金钱的数量衡量的，就像依法纳税的诚信与义务并不是靠税的额度大小来衡量的一样。穷不等于没有捐赠，更不等于没有爱。</P><p>灾难时期的捐赠是特殊的突发事件的反映，当更多的捐助则是常态中的奉献，这种常状的捐赠是无法用灾难时的捐助所代替的和表明的。因此更不能仅从灾难时的捐赠数额来评价捐赠者的道德之心，对穷者是如此，对富者也是同样。</P><p>媒体的宣传似乎将捐赠的数量当成了标准，也许这个数量的多少会吸引更多的眼球关注。于是媒体与舆论扼杀了所有的“雷锋”，似乎捐赠人如果不向社会公布自己的数额（并且这个数额在攀比着拔高）那么就等于他没有捐赠。而那些甘心做无名英雄的中国人的美德与良心在媒体与舆论的攻击中被撕得粉碎了。这种并不想了解真相的手机短信与谣言甚至让中国的商务部长都不得不公开的声明和道歉，也让爱心与捐赠变了味道。</P><p>如果没有“雷锋”这个社会就不会再有常态中的捐赠，就不可能通过NGO组织来实施帮助与平衡贫富之差，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公益事业。</P><p>许多的企业与个人并没有要求公布自己的捐款，也并不想比拼这种捐助的能力大小，而只想默默的付出一份爱、献出一点爱心、做出一点力所能及的奉献。除了对灾难的一次捐助之外，他们也许还有许许多多的其他常态下的捐助，也有许多与灾区群众同样需要他们捐助和帮助的人与事。他们并不会也不因一次的灾难就中止与取消了其他早已承诺的捐助与帮助，这个社会中还有许多不够富的人。</P><p>攀比的结果让许多的捐助成为了广告，成为了出名和显示财富的效应，而这些自我标榜式的东西本就是与善心、善事和奉献爱心毫不相干的东西，也是被爱的真谛所反对的附加物。但如果媒体与舆论不能正确的善待每一份爱，恰恰会助长了爱被利益驱动所代替的恶果。</P><p>就像纳税一样，纳税人并没有要求公告自己的纳税额，不管纳税多少都是一种义务。大多数捐款人（不仅是大灾面前）也都没有要求公布自己的捐款额（尤其是那些在各种场合悄悄的将钱放入捐款箱的人们）。区、县一级的红十字会等机构也没有机会去做这种公开宣传与公布，但不管多少都是一份爱的奉献。</P><p>国有企业的捐款更不应大张旗鼓的宣传与比拼，这虽然是企业法人财产，但并非企业管理者的财产，更没有最终的巨额捐赠权。用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的财产去换取管理者的名声更为可耻。这也许是只能当“雷锋”可做而不可说的事，完全个人的财产才能由个人说了算并想捐多少就捐多少。</P><p>社会应对积极参加公益与奉献爱心的人给以表彰与奖励，但同纳税的表彰一样，更多的是对爱给以表彰，对奉献精神给以表彰，而并非对数额给以表彰，让人们与社会记住的不是数额而是爱的奉献。</P><p>就像纳税的表彰是一种诚信与主动承担义务的表彰，对公益的爱心的表彰则是公民奉献精神的美德。</P><p>各种公益组织或红十字会这类基金组织其实也是对富人的一种服务，也恰恰是在通过对富人提供优质服务中换取对贫困或困难的人群的帮助。为解除贫困、消费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而努力。</P><p>中国现阶段的社会中贫富已不再是阶级的对立，更不是只能靠暴力才能解决的对立，贫富只不过是收入与财富上的差别，消灭这种差别并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再是通过暴力去剥夺富人的财产，而是用更严格的法律手段保护所有人的财产与权力，否则就永远不会有社会的和谐和共同富裕的道路。</P><p>而税收与捐助则是这个必然出现的发展差距过程中的过渡手段，因此必需对纳税与捐助给以正确的评价。不是用仇富的心态去敌视，而是欢迎与赞赏去鼓励，让富人用更多的财产去创造财富、创造就业机会、创造税收，让富人更多的用公益的捐赠来弥补税收的不足，创造共同富裕的机会和和谐的社会。</P><p>也许社会对富的不满更多的来自于政府并未能有效的利用税收调节工具帮助那些穷者摆脱贫困。于是社会就希望或要求用舆论强制除纳税之外让富人捐出更多的财富。而如果这种捐赠不是自愿与常态的，那么这个社会就不会有财富的聚集与创造，就不会有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更不可能有共同富裕。</P><p>“一个良家少女被他人描述为不是处女时，除了脱下裤子是无法像大众证明自己的清白的，而这种证明自己清白的做法则是被社会所不接受的，或者说是被社会的一种强奸。”</P><p>冯仑先生的这种比喻恰恰是这次救灾之中的一种舆论反映，而爱的奉献是不需要解释的。处女并不需要脱下裤子去向社会证明。问心无愧的纳税、问心无悔的奉献，则比去谋求公众与社会的一时赞许更有意义。</P><p>荣誉纳税人的称号是优秀国家公民的身份象征，没有诚信纳税的基础，任何捐赠就成了盗窃，在诚信纳税之后的捐赠才是真正的爱的奉献。</P><p>社会最终是会有公正的评判的。</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539132368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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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 Jun 2008 09:13:2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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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谁在拉动保障性住房的建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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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社会保障体系得益于市场经济。</P><p>1998年中国实行房改货币化分配之前，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实物分配的全民保障体系。但这种职工不花钱的保障却在职业、行业、企业的所有制于贫富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异，甚至让这种保障在相当一部分就业者中成为“画饼”，也同时在创造着贫富差距。于计划经济的体制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活力，因此这种全面性的实物保障实际是在一种按有限的计划性经济的财力严格控制住房面积、规模、条件、标准的低水平、平均化的大锅饭，并没有给城市居民带来更多的改善。</P><p>1978年改革开始之初，全国城镇的人均居住面积仅为3.5平方米，这个数字大大的低于了1949年建国时的4.9平方米的标准。1958年用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代会的政府报告中提出的在二五计划中力争实现大中小城市人均8、6、4平方米的住房目标，但实物分配的全民保障不但未能实现这一目标，反而在将大量农业人口限制在农村不许进城，大量的城市人口下乡支农转移、工业向三线转移、知识青年下乡等大量城市向农村人口移民的条件下，住房条件更加恶化。</P><p>八零住一时的设计标准为一居40平方米以下、三居80平方米以下，到90年超过120平方米标准的四居室建设仍需有高干、高知的计划指标。当时的建房标准可以说低于今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由此可见，全民统一的分房制度并没有给城市居民带来美好，最多是解决了房荒、解决了一张床，而这一张床的覆盖率大约只能占到城市家庭的505%左右，还有大量的企事业单位根本分不上房，更不用说无单位的人员了。</P><p>是市场经济让城市的面貌改变了，让居民的住房条件改善了，1998年之后的住房改革打开了城市居民自我实现住房梦想的大门。近十年的发展，以每年0.8—1.5%的速度在加速着中国的城市化率，但同时也让城市居民的住房以每年1—2平方米的速度扩张。在人口增长的同时，让住房条件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不断增长与改善。房改前与房改后的差异是可以说明计划经济下的全民保障与市场经济下的优劣了。</P><p>1998年的房改政策打破了计划经济下的福利分配的保障，让住房市场化的同时放弃了对市场经济必然淘汰的群体的保障，试图让市场解决所有的住房问题。十年过去了，人们所看到的更多是住房的贫富差别，社区的、建筑的、房价的差别，于是更多的媒体与民众所关注的不再是市场经济所创造出来的活力和财富，而是市场经济中必然因供求关系而产生的价格矛盾，并将商品房价格这个本来仅仅与又支付能力或有部分支付能力的家庭相关的问题变成了与应由社会保障体系给以关注的低收入无住房群体住房相密切关联的根源。于是商品房价格的高低成了衡量低收入家庭是否能解决住房问题的条件，反而加剧了社会的不满与住房政策的扭曲。</P><p>近几年的宏观调控政策集中于房价上的结果是引发了社会的不满和价格的暴涨，直到政府不得不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以及不得不用紧缩的货币政策来抑制投资过热，并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P><p>新的政策要求90%的土地用于建设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而两限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力图从土地供给的角度大大压缩纯商品房的供给总量，而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以弥补过去十年未建立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欠账，缓解日益增长的住房差别与社会矛盾。但市场化的发展速度降慢的结果是社会保障的失效。</P><p>历史已经证明了计划经济中全民住房保障的失败，否则又何须房改！</P><p>历史也证明了市场化经济改变了城镇住房的条件，但却有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缺陷，但不能因为这个有待完善的缺陷而否定了市场化的住房改革。</P><p>如果有人说是因为市场化让更多的富人有机会靠自己的支付能力和银行的信贷支持改善了住房条件而拉动了社会保障标准的提高，大约会遭到众多的骂声！但事实却是市场化才大大提高了城镇人均拥有的建筑面积，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和政府的财力，也才能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线标准，从而改善了保障性住房的条件。</P><p>一个企业中如果没有收入之间的差距，这个企业肯定是无效率的。这个被国企历史发展中的收入平均化，无法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而只能是低效率的所证明的事实，不得不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去打破了。</P><p>一个企业中，最高的管理者只能拿很低的工资收入，那么所有员工的收入都会被同样的压低的现象也早就被打破了。</P><p>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和人均收入如果上不去，那么这个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补贴标准也一定会压得很低。只有当这个国家的普遍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标准大大提高了，这个国家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也才能提高。这个道理大约是能被民众普遍所认可或理解或接受的道理。但只有靠市场化的商品房普遍的提高了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才能拉动与提高社会保障的标准这个同类的道理却并不被民众所普遍接受。</P><p>当中国的城镇居民平均拥有的建筑面积水平较低时，社会保障的水平就更低，通常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只解决基本的居住和“房荒”的条件——即人均一张床。</P><p>当整个社会的平均水平达到了人均一间房时，社会保障才能达到户均一套房的标准（一般为社会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这个社会安全网的标准恰恰是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而逐步提高的。正像通常一个企业中高管的收入不断提高时，职工的收入才能同步水涨船高，而决不可能普遍的出现普通职工的收入高于企业高管收入的现象。</P><p>很明显收入差别、贫富差别是发展中的必然过程，没有这个差距的拉大过程又何来调节与保障再逐步让差距缩小的过程呢？要想让最低保障的标准不断的提高，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普遍住房标准。</P><p>目前，北京的人均面积均为19平方米，廉租房的社会保障线从人均6.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了人均7.5平方米以下，而廉租房建设的标准约为30—50平方米，相当于1980年1—2居室福利分房的普遍标准。有的发达地区则廉租房的底线已到了人均10平方米以上，则是因为这个地区的普通住房标准大大的提高了。</P><p>50平方米的廉租房按三口人家庭计算人均已达16.6平方米，这个住房水平大约几十年之内都无法改变了。因为在放慢市场化的速度之后，整个社会的住房水平将难以快速发展，自然也就无法、也无力再提高保障的条件了。</P><p>可见，现有的政策在力求减少商品房与大户型的住房建设，从土地的源头开始资源向社会保障倾斜。大约可称为3：7开了。似乎这是政府下大力气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保障问题，但却有悖于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从而也许会让社会保障永远处于解决人均一张床的标准而无法提高到解决户均一套房的条件。</P><p>要想让普遍的社会保障标准不断的提高，从人均7.5平方米以下发展到人均8.5、9.5、10.5平方米或更高的标准，唯一的条件就是拼命的发展市场经济，让更多的家庭能在非保障体系内提高住房的面积与标准，从而拉动整体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否则当廉租房解决了7.5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时，就又暴露出新的社会矛盾，让那些目前只有8—10平方米人均标准的家庭成了困难户，并仍会对社会爆发出不满的情绪，让政府重新背上福利分配的包袱，这也是政策对这部分家庭的不公平分配的一种反映。</P><p>今天的政府也许尚没有能力像发达国家那样提供更高标准的住房保障，但至少从道理上应该清楚的设立这样的目标，并从政策上要有能让这个目标可以实现的路径，而没有住房的差异就一定会退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永远不会有进步。</P><p>而这个唯一的路径就是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和住房的市场化。首先要让中高收入的家庭能通过市场而改善住房条件，包括以旧换新和以小换大，迅速而普遍的提高全国城镇的住房条件，并用逐步完善的保障体系分阶段的提高保障的水平。</P><p>而对一个动态的被保障群体，不应用固态的方式试图一次性解决问题，而应随着这个群体在整个经济的发展中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与提高保障性的标准，也成为一种动态的过程。今天集中的发展与建设保障性住房重在还这十年的历史欠债，而绝不是试图一次性的解决所有的问题。饭是一口一口吃的，房子要有个建设的周期与延续性，以适应这个动态的群体变化过程。</P><p>关键的问题在于从思想认识上要看到，只有市场化的商品房高速发展才有可能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并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不断增长的问题。放弃市场化、缩减市场化的规模、限制市场化的信贷、限制市场化的提高与改善，最终是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但让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得不到彻底的改善（即使略有改善也是低水平的改善），并且会制造出更多的希望和要求靠政府解决住房的群体，并让中国的市场化经济绊住了腿脚。</P><p>从情绪上人们可以不承认是商品房的市场化改善了中国城镇的住房条件与面貌，并拉动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但这个社会不能不承认只有全社会的住房水平普遍提高才能让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水平随之不断提高这个事实。</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4279422859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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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7 May 2008 09:42:2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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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拉住孩子的手－联合赈灾行动倡议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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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h1>拉住孩子的手－联合赈灾行动倡议书</H1><div >http://www.sina.com.cn2008年05月14日&nbsp;15:11 <span >新浪财经</SPAN></DIV><div  ID="artibody"><p>　　</P><center><img ALT="拉住孩子的手－联合赈灾行动倡议书" SRC="http://i3.sinaimg.cn/cj/roll/20080514/U2081P31T1D4868430F46DT20080514151447.jpg" BORDER="1"></IMG></CENTER><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2px">拉住孩子的手－中国企业家联合赈灾行动</SPAN></CENTER><center><b><a HREF="http://finance.sina.com.cn/photo" TARGET="_blank">点击此处查看全部财经新闻图片</A></B></CENTER><br/><p><strong>&nbsp;&nbsp;</STRONG>各位企业家、各位会员朋友：</P><p>　　四川地震，校舍崩塌，学生死伤严重。2008年5月13日晚，我们中国企业家论坛、中国企业家俱乐部、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简称中城联盟)、数字中国联合会、欧美同学会商会2005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深圳新地产联盟八家企业家组织的代表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四川救灾行动。会议决定我们各企业家组织联合行动起来，恳请会员企业家自觉捐款救助四川灾区中小学生和学校，为受伤的孩子提供医疗救援，修复重建倒塌的校舍。</P><p>　　我们八家企业家组织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与该基金会签订协议，在该基金会设立“拉住孩子的手——中国企业家联合赈灾行动”专账，接受我们各企业会员的捐赠。捐赠企业或会员个人可将捐赠款直接汇到中国扶贫基金会账号，由该基金会负责捐款的执行，我们各组织秘书处负责监督落实。</P><p>　　建议每位会员企业捐款金额在5-20万之间。捐款会员将各自的捐款汇入中国扶贫基金会后，请务必用短信、电邮或电话通知本次联合行动联系人，以便我们与扶贫基金会核对名单与金额，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并确保专款专用。</P><p ALIGN="right">　　此致</P><table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DARK="#ffffff" CELLPADDING="3" WIDTH="297" ALIGN="right" BORDERCOLORLIGHT="#94b0c5" BORDER="1"><tbody><tr><td WIDTH="136" HEIGHT="41"><div  ALIGN="center"><img HEIGHT="38" SRC="http://i2.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4F1539DT20080514152151.jpg" WIDTH="130"></IMG></DIV></TD><td WIDTH="143"><div ALIGN="center"><span ><img HEIGHT="38" SRC="http://i1.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4F1538DT20080514152151.jpg" WIDTH="130"></IMG></SPAN></DIV></TD></TR><tr><td HEIGHT="40"><div ALIGN="center"><span ><img HEIGHT="38" SRC="http://i0.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4F651DT20080514152151.jpg" WIDTH="130"></IMG></SPAN></DIV></TD><td><div ALIGN="center"><span ><img HEIGHT="38" SRC="http://i0.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5F1539DT20080514152309.JPG" WIDTH="130"></IMG></SPAN></DIV></TD></TR><tr><td HEIGHT="40"><div ALIGN="center"><span ><img HEIGHT="38" SRC="http://i3.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5F1538DT20080514152309.jpg" WIDTH="130"></IMG></SPAN></DIV></TD><td><div ALIGN="center"><span ><img HEIGHT="38" SRC="http://i2.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5F651DT20080514152309.jpg" WIDTH="130"></IMG></SPAN></DIV></TD></TR><tr><td HEIGHT="32"><div ALIGN="center">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DIV></TD><td><div ALIGN="center">深圳新地产联盟</DIV></TD></TR></TBODY></TABLE><br/><p ALIGN="right">&nbsp;</P><p ALIGN="right">&nbsp;</P><p ALIGN="right">&nbsp;</P><p ALIGN="right">&nbsp;</P><p ALIGN="right">&nbsp;</P><p ALIGN="right">　　2008年5月14日</P><p>　　<strong>“ 拉住孩子的手 ”</STRONG></P><p><strong>　　——中国企业家联合赈灾行动说明</STRONG></P><p>　　1.捐赠渠道：中国扶贫基金会，发票可抵税，签订专款专用协议。</P><p>　　2.捐赠主题和对象：“拉住孩子的手”，主要进行学生医疗救助和校舍重建两项任务。</P><p>　　3.捐赠主体：以企业家个人、企业名义均可。</P><p>　　4.捐赠数额：倡议每位企业家在此活动中的捐赠数额为5-20万元，活动全部捐赠争取达到1000万元。</P><p>　　5.执行分工：由各家机构发出倡议给各自的会员企业家，由委托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具体执行，各机构每天进行信息沟通及汇总。</P><p>　　6.活动扩大：可随时吸纳自愿参加的其他企业家组织。</P><p>　　7.请捐赠企业将捐赠信息及时通知本活动联系人或所属企业家组织联系人。</P><p>　　<strong>“ 拉住孩子的手 ”</STRONG></P><p><strong>　　--------联合赈灾捐赠信息及联系人</STRONG></P><p>　　银行汇款信息：</P><p>　　开户单位：中国扶贫基金会</P><p>　　开户行：<span ID="stock_sh601988"><a  HREF="http://finance.sina.com.cn/realstock/company/sh601988/nc.shtml" TARGET="_blank">中国银行</A></SPAN><span ID="quote_sh601988">(<font STYLE="PADDING-LEFT: 10px" COLOR="green">4.92</FONT>,<font COLOR="green">-0.04</FONT>,<font COLOR="green">-0.81%</FONT>,<a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HREF="http://bar.sina.com.cn/bar.php?name=sh601988" TARGET="_blank">吧</A>)</SPAN>北京科技会展中心支行</P><p>　　账号：8145—11681908091001</P><p>　　(捐款请务必注明“汶川地震救援——拉住孩子的手”)。</P><p>　　赈灾捐赠行动联系人：</P><p>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P><p>　　李莎莎 010-82275057/77/47-805 13621122528</P><p>　　office-see@vip.sina.com</P><p>　　传真：010-82275075</P><p>　　中国扶贫基金会：</P><p>　　问会芳、王晶晶</P><p>　　联系电话：010-62561633；010-82872688转836、808</P><p>　　13261914566；13810475741</P><p>　　传真： 010-62526268</P><p>　<strong>　“ 拉住孩子的手 ”</STRONG></P><p><strong>　　------中国扶贫基金会紧急救援部介绍</STRONG></P><p>　　中国扶贫基金会紧急救援项目关注中国最大最频繁的灾害——水灾造成的弱势群体，通过灾害响应、物资救援和灾后重建，减轻灾民的疾苦与不安，提升灾害响应的及时性与针对性。</P><p>　　中国扶贫基金会紧急救援项目自2002年实施以来，累计募集价值2.5亿多元的救灾物资和资金用于支援灾区人民,165万多灾民直接受益，主要覆盖领域为在新疆、青海、内蒙古、宁夏、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徽、陕西、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福建、广东、广西以及北京市、重庆市等22个省市自治区的贫困受灾地区实施紧急救援项目。</P><p>　<strong>　主要工作领域：</STRONG></P><p>　　1)发放紧急救援物资</P><p>　　&#61607;向遭受水灾侵袭的灾民发放衣服、被褥、鞋袜、帐篷等急需的日常用品、医疗用品以及卫生用品。</P><p>　　2)灾后重建项目/灾后生活生产恢复</P><p>　　募集资金为灾民重建家园，为灾区孩子重建学校。</P><p>　<strong>　紧急救援行动</STRONG></P><p>　　中国扶贫基金会设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存储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水灾，紧急救援部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调配库内适用物资，在第一时间发运至灾区。</P><p>　　<strong>实 地 考 察</STRONG></P><p>　　"紧急救援项目灾情响应机制要求在接到灾情报告的72(48)小时内，对灾情做出响应，制定救援方案。基金会工作人员以及媒体记者需及时奔赴灾区进行灾情考察。</P><p>　　"可根据救援规模，分别从天津和武汉仓库向灾区捐赠物资；</P><p>　　" 向意向捐赠企业筹集救援物资，直接发运灾区；</P><p>　　"告知与我会签署意向捐赠协议的单位，将捐赠物资直接发往灾区；</P><p>　<strong>　救灾物资的发放</STRONG></P><p>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参与式发放；举行民主评议，由受灾群众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通过统计选票，选举出最需要救助的灾民，并张榜公布。</P><p>　　<strong>项目评估与反馈</STRONG></P><p>　　"项目评估分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基金会内部资讯监测部会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实地评估。同时，捐助方也可以通过项目报告或实地考察，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等。</P><p>　　"向捐助者提供及时的项目反馈报告，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项目的实施情况。</P><p>　　3)能力建设培训</P><p>　　培训对象：扶贫系统基层管理人员</P><p>　　培训内容：灾情救助能力建设、备灾/灾害管理能力培训</P><p>　　培训手段：借鉴国外非政府组织和人道主义救援机构的经验</P><p>　　培训目标：提升对灾害的应对和灾害救援领域的反应效率；</P><p>　　推进灾害管理的规范化；</P><p>　　提升基层灾害救援及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P><p>　　搭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交流和合作的平台.</P></DIV></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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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9 May 2008 15:59:4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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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影响的作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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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一位良家女子刚刚成年就挑起了家庭发展的重担，且勤俭持家颇为能干。但却因长得好了点就遭到许多嫉妒，尤其是那些不太上进的男孩子们，更是垂涎三尺，多想套个近乎，却不料碰了个头破血流，也不能上手。更有人想以男子汉的气概去指挥其向左向右，更是欲罢不能。谁知道这个女子偏不信邪，仍按着自己的路走，且一路向前，雄赳赳气昂昂发展得越来越好。</P><p>于是这些不求上进的人们就左一言右一语的开始传起了闲话，真实“吃不着葡萄说葡萄算”，满村都是这种悄悄话了。但这女子行得正自是不怕影子歪，仍然我行我素，越发长得水灵了。连村长大人都忍不住给儿子提亲，却不想仍被拒绝了。三番五次的整治不成，就有了败坏女子名声的谣言，甚至找来了一些歌厅中的“妈咪”来佐证，用行内人的誓言来鼓励社会，要比行外人的辩解更有威力。</P><p>闲话说多了，大约就与谎话万遍而成真一样，一个好端端的美貌少女就这样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连自家的兄弟也被这种传言忽悠，闹起了祸起萧墙之争，更让外界信以为真。终于一个花季少女的前途夭折了，这个家也因此一落千丈、难以振兴重举了。散布谣言和轻信传言的人也都以胜利者的姿态自豪的认为事情原本就是这样的。</P><p>这以上的故事是冯仑先生的佳作，但今天却成了当今社会中的现实。许许多多的事情都因为阴谋论和阶级斗争的观念让本该是正常的发展过程变成了不良舆论的牺牲品。</P><p>最近读了一本美国的菲利浦·津巴多和迈克尔·利佩合著的关于心理学的书《态度改变与社会影响》，更加深了对这个故事的理解。</P><p>主编序言的开头就告诉“我们生活在充满社会影响的世界里”“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就是由那些互相影响、说服、请求、强迫、勒索和控制的人群所组成的。我们把它称为社会，是因为它使用的是社会影响的技巧，而不是武力的逼迫。这种影响相对而言是和平的，也是有效的。”正因为如此，某些人的言语。观点常常会对他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尤其是官员或被称为专家与业内的权威的意见，就会对社会产生更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让大多数人放弃了自己的判断或不再追求事实的真相，而为保全面子去从众，亦或在权威的号召之下而服从，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乌合之众”。</P><p>影响力巨大的莫过于“宣传”的作用了，“宣传”（propaganda）这个词在现代西方的语言中是个贬义词，最早使用这个概念的人是1622年的教皇乔治五世。“宣传”指的是政治集团利用大众影响的方式控制人们对某种信念的支持。</P><p>现在常用的“宣传”应被称为是“教育”，心理学上两者的差别在于来自于你试图影响的信仰是否是对方早已相信的东西，而非是学习和了解新的知识。比宣传更为极端的影响方式是洗脑和思想控制。它是通过强有力的操纵方式剥夺个人的自主性和自由，灌输一个人不能自主选择的态度和观念。</P><p>当一个村庄里在不断的由少数人传播着对某个人不利的传言时，这种影响的作用就必然会产生前面故事里的悲剧。</P><p>中国的股市与房市大约就处于这样一种情况。去年股市的高涨和紫金砂个股的暴涨似乎都没有什么合理的解释，股市的暴涨同样也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是股市的基本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吗？业绩报告中的情况并不是很差，是百姓们的住房条件已经很好并饱和了吗？是收入在大幅度下降吗？好像也并非如此！</P><p>中国的宏观经济在下降，这本是为防止过热而预料之中的，中国的宏观经济在受国际的影响而前景莫测。但是并非进入了衰退期，仍是保持着较快的增长。中国的通涨在加速，这种预期好像已经形成，但仅仅是中国的物价在上涨吗？这些似乎也并非是有说服力的理由。</P><p>全球的通涨中，中国并不比许多国家更重要、更困难。日本也是进口大国，货币升值很小，为什么没有严重的输入型通涨发生呢？日本的铁矿石大量进口时也在涨价，为什么钢材没有像中国一样翻倍的涨价呢？许多国家的通涨超过了中国，并且收入增长低于中国，为什么这些国家的股市与房市没有像中国一样发生这样巨大的变化呢？</P><p>美国的次级债已在全球产生巨大影响，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但美国的房市一年多仅下降了10%左右，美国的股市也不过在10%幅度内上下。世界大多数国家同样面临着石油的涨价与粮食的涨价，大多数国家的经济增长放缓程度远大于中国，但这些市场中的股市与房市并未因此而产生巨大的变化。</P><p>大约在于中国的媒体偏好于爆炒股市与房市中的消息，在推波助澜的利用各种工具大肆宣传的结果。让中国的股市与房市成了政策市、消息市和随媒体的腔调左右摇摆的困市。大量有住房需求的消费者也不敢在一片喊打之声中圆梦了。观望与等待的僵局出现了。</P><p>媒体大多最不愿意看到的是股市的温和变化，而更喜好爆炒大跌和大涨，同时更喜好用媒体的评论去推动逆市的大起大落，以寻找更多的眼球关注点。媒体也更愿意看到更多的政策调控出台，既包括股市的也包括房市的。每次有调控政策出台时，媒体就纷纷寻找业内业外的专家、学者、大腕们发布各种独家的权威报告，在扩大媒体自身的影响时，也试图影响市场、影响民众。如果能努力的让股市与房市暴跌或暴涨则喜上眉梢，更是火上浇油、兴风作浪。</P><p>股市、房价都是每日必见的一种新闻。如果正常的、真实的报道事实本无可厚非，这是新闻的职责。但恰恰在于媒体并不甘心仅仅反映真实信息，更愿意带有倾向性的进行解释、分析与评论。外行人也许看不出这种媒体暗箱操作的倾向性和对市场的引导性，但内行人却心知肚明。一是，媒体会有倾向性的选择预见已大约可知观点的或说符合媒体要求意图的专家，给他们充分表达意见的舞台；二是，尽管为了公正性的门面，他们也会选择一些对立面，但刊登的或播出的却是经过媒体的编辑们精心挑选和剪辑的，只用于为媒体的目的服务的场景与段落。让那些不同的观点也变成为媒体吸引眼球的工具。</P><p>遗憾的是受众者并无法去了解这些背后的秘密，他们以为眼见为实的电视与照片是真实的，却不知道语境的变化与语言前后的逻辑性，更不知道这些结论性的总结之前是有必要的特定条件的。眼见的是被编辑与剪辑之后的“真实”，但并非是话语者真实的思想。</P><p>一个最直接和简单的例子就是“吸烟有害健康”，大多数的烟民在健康的保命教育中放弃了吸烟，但烟厂和烟商们则不断的生产出更好的包装、更低焦油含量的新产品，给烟民一个最大的误导，似乎高焦油含量的香烟有害健康，而低焦油含量的产品则无害于健康。其实这两者相比，肯定低焦油含量要比高含量的产品对人体的伤害要小一些，但不管焦油含量的高低，吸烟都会严重的影响人的健康。</P><p>可怜的是禁烟的公共产品要靠财政支出来做广告与教育（宣传），而烟厂的暴利则可以拿出远胜于公共支出的财力去做更多的广告与宣传。因此更多的误导作用让烟民的比例并没有大规模的缩减，反而在低焦油含量的香烟推向市场时吸引了更多有文化有知识的青年一代。</P><p>这就如同许多商场会在年、节和店庆时用大量的优惠条件来吸引顾客一样。但这些减价与优惠多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并非商家和厂家在做亏本生意。优惠与打折的名词总是会对消费者产生巨大的倾向性影响的。</P><p>许多地产商在用降价与打折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道理大约是相同的。目前市场中的降价大约都是与前一期推出的房价、前一段周边的房价做对比得出个开发商降价的结论，但并不知道这个降了的价格与土地的获得成本是什么样的关系，也不知道这个降了的价格有多少利润，更不会知道这个价格也许比决定这个项目投资时的预期还要高。</P><p>也许一个地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会影响房价的波动。如非常住人口的比重数倍于户籍人口的地区，当经济条件发生变化造成外来人员减少时，必然会影响到房价。但多数地区则是户籍与常住人口的比重远远大于非常住人口，房价的波动则小得多。北京有30%的新房被非户籍人口购买，但却是自住的常住人口，因此并非炒房的主力军。但媒体却不分这些背后的因素，借房价的波动大做文章，以形成民众对市场的错误判断。</P><p>谁都知道房改市场化给社会、城市与民众都带来了极大的好处与住房的改善。但这个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行业却始终在媒体的宣传与民众的口碑中处于劣势的不利地位，或说是最不受尊重和欢迎的行业。更有甚者则是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和评论家，更是将这个行业称为是害群之马，应予取缔。于是更多的真相被掩盖了。</P><p>每个行业中都会有些不遵守法律与社会功德的差企业，都会有几个坏得不能再坏的烂公司，但对于整体行业而言并不能因为有一些不正当行为的出现而被全部或彻底的否定。这也是个导向的影响问题，既然不能因为这个行业中有一些好的企业而赞扬这个行业，同样也不能用相反的方式而破坏一个行业的名声。</P><p>买不买房、何时买房本是个消费者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利，也是每个人根据自己钱包的厚薄与消费的偏好来决定的事情。但如果媒体在这些个人权利的选择范围给以了强大的压力和舆论的引导，那么也同样会产生巨大的不良影响，并且会摧毁社会的信心。</P><p>发改委某部门的研究报告认为，今年二季度房价会涨，社科院的蓝皮书也认为市场未有拐点。但媒体却不会花大力气跟踪连续报道，更不会组织专家分析与评论。原因正在于房价的涨远不如房价的下跌更能吸引更多的眼球注意。许多媒体则连两个报告也视而不见，不愿花费资源。</P><p>市场本有其自我发展运行的规律，但忽悠的媒体多了，且不断重复，则消费者的观念被无形中影响和扭曲了，市场也就随之变化了。媒体也可自豪的吹牛自己的正确与权威了。就像前面的故事一样，一个花季少女在一片谎言之中夭折了，少女的不良行为也在“莫须有”中成了真实。</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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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14:47:1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14:47:15+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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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豪赌的政策]]></title>	
    <link>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45124038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p><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4">东方人的赌性不仅仅表现在有输赢的赌博上，同时表现在也要显示输赢但大多是两败俱伤的赌气上。而豪赌则在于赌博的数额巨大，赌气的对象人数巨多，社会的合计损失巨大。</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吴敬琏老师曾将中国的股市比喻为赌博，参加赌博的既有基金、股民等所有投资者，也有国家、国资委和企业、机构，如今还要加上一个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早期的国有股减持曾让中国的股市暴跌了一把，这把赌得不成功、股民们不买账，于是国有股坚持以弥补社保资金不足的命令不得不修改了。去年的5月30日之前，财政部的官员们刚刚承诺交易税不调整的第二天就出台了上调交易税千分之三的命令，这一把赌得又不太成功，让股市又暴跌了一把！</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一个多月之前，市场中就在争论“救市”之说，半年之内股市跌去了市值的一半，高峰时为了防止泡沫和过热的交易税似乎早就该下调了，但千呼万唤都羞羞答答的不肯出来，收税收上了瘾。就不再将交易税作为调控股市的工具而变成了一种提高资本市场交易成本的常态。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救市的问题，而是一种政府与股民之间的对赌，这一赌就是上万亿元的损失。</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市场有计划经济（指令经济）、市场经济和混合经济之分，但却从来未见过完全的市场经济制度。英国、美国、香港政府在尽可能的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但却从未放弃过必要的干预，包括美国的次级债发生之后，美国政府以多次的用利率、汇率、流动性和免税政策等各种手段对市场给予调整、帮助与支持了。又何况中国本就不是一个市场经济为主的经济制度，而是一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在粮、油、煤、电等要素和非要素市场中，政府从来就未放弃或放手过不加干预，那么对资本市场的初级阶段而言又何来的救市与不救市呢？</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可以明显得看出，中国的市场就是个政策性的市场，在不全面开放市场的情况下单独的去说哪个市场是孤立的完全市场化的，只能是自欺欺人，资本市场尤其是如此。至今的各种审批制度很明确的告诉市场中的经营主体，不管是融资还是再融资都要经过审批，不管是兼并、收购、重组也都要审批，政策的左左右右在控制着审批的条件与时机，又哪里看得出是完全的市场化呢。</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更明显的则是在股民的一片呐喊声中终于出台了降低交易税的政策之后，股市暴涨了，创出了七年以来的单日最高涨幅的记录。有人说这不过是降低了交易税的成本，也有人说是政府救市的决心给了市场和股民以信心。</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而最且当是的说法应是在对赌之中的两败俱伤。政策在赌股市的不会下跌，股民却给了政策一个坏脸，损失了数万亿之后政策不得不做出了最终的让步，股民血淋淋的在自以为胜利之中又重回了股市，让冷冷清清的交易大厅重新人满为患。我分不清谁是最终的赢家，但再一次让人们看到了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与作用。</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健康且活跃的资本市场。</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股市中的赌在房市中也可以明显的看到许多类似的情况。房市中对赌的既有购房者、开发商、投资者、银行与信托，也同样有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影子！</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中央在防止投资过热而限制与收缩流动性，地方政府在大干快上、招商引资、加大投资的力度。土地与房地产就都成了争夺的对象，为加速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就不能没有土地的利用与扩张，房地产就成了重要的工具。</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有人赌土地资源的稀缺而大量的囤积土地，有人赌城市化的加速而加大房地产的投入，有人赌房价的上升而拥有多套住房，有人赌股市的活跃而冒资金断裂的风险，有人赌人口红利与经济增长而超前消费……</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市场经济本是用经济基本运行状况做参考依据，通过资本配置和价格来寻找平衡与预期的。但是有了市场与政策的对赌，有了“你不听话我就整死你的”斗气，有了你越是向左我就向右、你要向右我就左转的博弈，让经济数据在政策的冲击下跳来跳去，失去了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价格在政策的干预下形成了扭曲，无法反映出真实的供求关系。于是市场的经营主体与消费者、投资者就都变成了一种赌的心态并时不时的陷入这种赌的陷阱之中。</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有人称房市进入了“拐点”，有人欢呼房价开始下跌了，也有人在观望、在期待房价的暴跌，还有人在高调的为房地产商唱丧歌。但统计数据却让更多的人失望，今年1—3月份的交易量下降中，房价同比一季度却上涨了11.8%，每月的环比为增长了0.3%、0.2%和0.3%。让更多的人看不懂的则是市场、媒体大呼土地的流拍与开发商没钱了的同时，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却同比增长了32.8%，比去年同期涨幅高了15.4个百分点，土地的价格，尤其是居住用地的交易价格在去年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同比又增长了21.7%，不但明显的高于去年同期的涨幅，同时远远高于了住房价格上涨的幅度。</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细说乾隆年间有皇帝与大臣之间的杜，有大臣之间的赌，但却没有皇帝拿子民的财产与生命做赌注的，赌气也不行。但中国“迟来才春天”却让股民们摔了个大跟头。如果（当然不可能有如果了）这个降低交易税的决定在市场中刚刚开始争论是否救市时出台，如果不是跌到了三千点而是在三千五百点时，那么情况又会如何呢？至少不会有那么多的散户股民在割肉吧！即使是割肉，这个损失也会少多了，那些消失的财富如果是消费了，又会增加多少的GDP啊！</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房子是看得见摸得着，并可以直接使用与消费的物品，至少还能出租并有收益。因此并不会有人像股票下跌时那样去割肉，除了被现金流压得喘不过气的开发商，大约也都不会去割肉（降价不等于割肉）。这种对赌的僵持期大约就会比股市更长些。但是否政策一定要在都闹个两败俱伤时才出台呢？打破僵局的突破口在哪里呢？房市是否也有个三千点的底线呢？</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政府并不希望看到房价的大起大落，不希望中国的经济急剧下滑，但又要防止出现过热与通涨，问题在于经济是很难被动的平衡在一条直线上，总会有上有下的，否则就可能出现滞涨。也许中国的房地产就接近于这种滞涨的现象。</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中国的古话则是急流之中不进则退！在全球经济的竞争中，中国也不能置身事外，不保持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则同样会跟不上世界的步伐。</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中国不需要赌，更怕拿上万亿的资产价格做豪赌。中国的经济需要可持续的高速增长，当然更需要长期稳定的经济发展政策，而不是调来调去、跳来跳去的变调，让那个经济发展的乐章更协调。</FONT></P><p><font STYLE="FONT-SIZE: 14px">一个乐队的好坏不仅仅要求每一个不同乐器的都是最好的，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指挥才能让整个乐队奏出一盘棋的和谐乐章。如果乐章之间赌气，指挥与乐手之间赌气，那么谁都不会得到听众们的掌声。</FONT></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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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5 May 2008 13:24: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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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价格扭曲的导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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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经济学认为生产什么物品是由市场价格信号做出的回答。而为谁生产物品则是由钱包的力量决定了收入和消费的分配，让最初的需求通过需求曲线都能得以实现。</P><p>市场机制的成就在于决定所有投入和生产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市场将社会的稀缺品配置或配给到各种可能的用途之中，这种配给是依靠市场中给出的价格信号来调节供求关系的。如何生产的问题也同样取决于供求关系给出的价格信号，同时价格信号也引导着消费的倾向。</P><p>但非市场经济的价格扭曲则无法起到这种合理的资源分配与利用的作用。反而会让供求关系恶化并使消费倾向也同时产生扭曲，让市场无法根据价格信号而决定生产什么物品，为谁生产和怎样生产的最基本问题。</P><p>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价格上涨的问题，恰恰是价格信号非市场而引发的供求关系恶化及继续用行政手段来控制价格而无法扭转供求关系平衡的典型案例。</P><p>猪肉的价格上涨是因为前期的猪肉价格太低，农民养猪亏本，造成了养猪量下降。猪肉价格低则猪肉的消费增长加速，供求关系恶化，于是猪肉的价格就上涨了。当猪肉价格上涨到让养猪的农民有利润，并且这个利润足以抵抗养猪的风险（如病、灾、饲料涨价等），同时还要比其他较容易的劳动就业或生产的收益高，那么农民才能增加养猪的生产投入，改善市场的供求关系并让猪肉的价格均衡。如果这种价格的均衡不能有效的保持，就会“谷贱伤农”而再次出现价格的波动，重新去寻找平衡。</P><p>但当市场中的价格不是一个能让农民自愿的加大养猪的投入的合理价格时，那么在目前非集中养猪为主的生产条件下，就无法改变猪肉价格继续上涨或农民打死都不养猪的情况。</P><p>假如这个价格的形成是由行政的手段控制压低的，则无法调节生产者（供给方）的积极性，无法改变供求关系。同时被行政手段压低的价格不但不能刺激产出的增加，反而会由于价格低而导致消费量增加，刺激了需求并加剧了供求矛盾，并且会影响到各种相关替代品的供求关系变化。</P><p>比如当汽油的价格人为的压低时，就会增加汽车的消费，并且加大了交通道路的供求矛盾。比如当公共交通的价格被人为的压低时，回龙观或天通苑的老太太们就会天天去逛天坛公园，从而减少了公共交通的有效运送能力，增加了公共交通的供求矛盾。比如政府为解决双职工上班和送子女上学时间紧而吃不上早餐，而对早餐店给以补贴、降低早餐的价格，但当价格过低时，居民区内的非双职工和时间不紧张、不急着上班的家庭都不自家做早餐改为了购买早餐，致使时间紧张的家庭没有时间排队，反到成了要自己做早餐或不得不去享受高价的早餐了。价格人为限制的不合理性恰恰在于无法缓解有效供需之间的矛盾，增加了更多的低价消费所引导的消费偏好，让供求矛盾反而更加紧张。现实中这种行政干预价格产生的不合理性比比皆是。</P><p>这种行政手段导致的低价格中，表面看是政府在转移支付了大量的补贴，让生产者可以在低价格供给时不至于亏损或略有盈利，能维持一定的生产供给。如给养猪户的补贴、对母猪的补贴和对防治猪病的补贴等。但却在维持生产时扩大了消费的需求，让补贴来增加供给的作用在低价格的引导作用中消失了、降效了或更扩大了供需之间的矛盾。</P><p>国家在强调控制能耗，但电价、油价与资源价格低廉、环境污染代价低廉，因此这种低电价、低水价、低排放价格都在鼓励与扩大了能耗、加大了需求，却不能刺激供给的增长与市场化。于是各种行政的低价格就导致了更多的投资者抱有这种长期资源低价格的预期，因此就大量的投资建设这种依赖于资源低价格而产生投资生产利润的低质、低技术含量的生产能力。他们不用为市场化竞争而产生的能源与资源价格上涨去承担投资的市场风险，他们反而在这种低价格的保护下扩大着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整治的代价。资源价格的低价保护政策所“创造”出的低水平生产能力给经济带来的副作用，远远大于政府补贴而形成的低价格保护所给社会带来的益处。</P><p>政府在鼓励或强制的要求市场供给大量的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并试图用此来控制土地资源的消耗量和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改善问题。但香港等地的多年实践证明：小户型不是靠政府的行政命令而形成的供给，而是靠市场中的高价格在竞争中自然形成的结果。</P><p>香港的高房价有效的限制了过度的消费倾向和消费偏好，让市场最终接受了小户型的生产与消费的习惯的现实。同时降低了政府社会保障的条件与支出（新加坡也是如此），又不会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市场的竞争。</P><p>中国的土地资源紧缺，但房价相比之下过低，无法像香港一样靠价格来引导消费和抑制消费。过低的房价可以使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加快，但同时产生了向大户型、大面积消费的导向作用。价格在承受能力和消费偏好中发挥着调节作用，同等收入的条件下，价格越低则消费面积扩大的倾向越高；价格越高则消费面积越小的倾向越高。市场的供给方与消费方会在供求关系的变化中寻找价格的平衡点，同时价格也会在消费需求上起到鼓励、支持与抑制的作用。</P><p>很遗憾的是市场中的价格生成体系被人为的破坏了，价格就产生了扭曲，而扭曲后的价格又引导着不良的消费习惯与倾向。因而低价格不但不能抑制消费需求、缓解供不应求的矛盾，反而扩大了户型面积向大发展的消费欲望，让有限的土地资源不能有效的解决更多的家庭住房问题，反而向少数钱包更鼓的家庭倾斜，让政府的稳定价格的手段或补贴变成了扩大消费面积的保障和动力，让市场中的价格信号不能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P><p>在扭曲的价格引导下，土地资源消费增加、生产建筑总量增加，但实际供给户数却未在土地资源消耗扩大中同步的增加。正因此政府才不得不出台强制限制面积户型的指令性文件，用行政的而非市场的手段来解决原本应用市场价格来解决的供求均衡问题。</P><p>许多价格问题关系到民生，政府当然应该干预和可以干预。这种干预也会在短期内发挥巨大的作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给解决问题提供了机会和时间。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不能用市场竞争的方式来配置资源和形成价格，那么这个价格就无法引导和形成有自我激励机制的供求平衡条件，也不可能形成合理的市场消费观念，会必然的破坏市场自我调节作用的价格信号。</P><p>谁都希望产品的价格越低越好，但这种价格的降低只有在市场充分竞争条件下，靠生产效率的提高、科技含量的提高及供求平衡的情况下才能维系。如果低价格不能保证生产者的盈利与劳动力的生活水平提高，则无法长期的存在。尤其是产品、资源、资金在全球流动的情况下，价格也全球化了。</P><p>有人说高物价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掠夺，尤其是食品类刚性需求的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家庭的伤害最大，这要靠政府的转移支付给以保障，让价格处于合理的程度，又不降低最底层家庭的生活水平。同样低物价则是低收入家庭或政府支出对高收入家庭的一种补贴，包括低物价的发展中或落后的国家对发达国家或富国的一种补贴。</P><p>如“中国制造”的低价是中国的低资源价格、低劳动力价格和环境低治理为代价的，是对发达国家的一种补贴。如为防止公共交通涨价而给低收入家庭带来困难的燃油低价等于是给拥有私人汽车的高收入家庭提供了更多的补贴，因为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汽车的价格，就像再低的房价也无法让无支付能力的家庭享受这种优惠一样，实际补贴的恰恰是高收入家庭。只有砖头上的补贴变成人头上的补贴时，才能形成更有效的保障，并且不干扰价格信号的真实性。</P><p>价格的高与低是个相对的比较，而非仅仅与前一段的价格相比的升与降，更要与供求关系、成本变化、市场消费偏好、投资生产的收益、国家的政策与补贴、收入的增长等比较，以达到相对的合理，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中供求双方的博弈选择。而只有垄断和行政的管制才会让价格无法正常与真实反映价格的合理性。</P><p>价格低会抑制生产和鼓励扩大消费；价格高会鼓励生产和抑制消费。价格的这种一个硬币两面作用的双刃剑，如果不能在市场竞争中寻找到供求相对平衡的点位，而是在政府的干预中扭曲，那么今天种下的种子明天就会结出硕大的恶果。那时所产生的破坏力就远远要比主动的减少干预建立合理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所带来的痛苦要大得多了。</P><p>价格在扭曲中的时间越长，其爆发出的倍数效应就越大、越加不可收拾。</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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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30 Apr 2008 17:16:0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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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不是次债的次债危机]]></title>	
    <link>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3283302087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美国次级债引发了欧美地区的银行信贷危机，并严重的影响了金融体系的流动性，英美政府（央行）分别用金融债的方式来补充流动性，以试图让市场恢复信心，推动经济的活跃。</P><p>次级债的总损失量相对于英美的债市总量而言少得可怜，但对市场的冲击和影响却至今无法估量，因为它动摇的是证券化之后的信用基础，让整个金融体系都在反思证券化的评级体系、杠杆作用和多层转移的信用链条，当然也包括对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信贷政策。</P><p>用次级债的方式解决美国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本是一种金融的创新，但一旦失败所引发的则不仅仅是房地产市场的问题，不仅仅是居民的住房问题，同时传染到了整个金融体系和整体经济，因此也在全球的其他国家引发了对住房信贷的担忧，包括中国的金融体系。</P><p>有人认为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下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好不了，尤其是中国的股市也在下跌。美国的次级债出了问题，似乎中国的个贷也快出问题了，于是也要收紧中国的住房信贷，甚至房地产开发信贷……</P><p>银行的信贷政策与金融创新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防止或降低风险，并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以提高货币的增值收益。没有银行的放贷、没有资金的流动又如何产生利率和收益呢？什么样的放贷能提供更安全和有保障的收益则是银行或金融创新的核心。住房抵押信贷正是一系列金融创新中被实践证明最保险、安全且收益稳定的品种之一，因此世界各国的个人住房消费信贷都占有较高的比重。</P><p>中国的住房消费信贷则属于刚起步的阶段，比起任何市场化较发达国家都是望尘莫及，占信贷金额的比重更是低得按倍数计算。尤其是没有信贷的证券化，则让信贷的规模无法迅速扩大，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但却是几乎所有品种的信贷之中违约与坏账比重最低的优良贷款。一种一对一的交易方式不但能看得见摸得着抵押品，同时能直接的对贷款人进行信用核查（银行不去做是另外一回事，与现行制度无关）。</P><p>国外的情况与中国不太相同，银行大多只对最富有的家庭发放巨额的住房信贷，面对数额较小的住房信贷则实行证券化的方式变成了非银行的债券，分别有投行、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如美国的普通住宅约20—24万美元左右一套，对这类住房的信贷大多是证券化的贷款，而高级的50万美元以上的住房反而是银行直接发放的，大多未证券化的贷款。而证券化的过程中就变成了一对多或多对多的一种贷款，要经过一系列的演变才能追到根上，因此次级债的直接损失者并非那些发放住房贷款的银行，而是那些购买了证券化的非银行机构。银行的嫌贫爱富让银行免除了次债引发的灭顶之灾！</P><p>中国的个贷是从90年广东江门建行开始试点的，随着改革的进程从政策性的贷款逐步向经营性的个人住房贷款过渡。95年之后随着银行法、担保法、房地产法的出台才逐步完善并向住房个人贷款倾斜。真正的发展是98年房改货币化分配之后，降低了利率、降低了首付、延长了信贷期限，并逐步成为房地产市场化的重要推动力。</P><p>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可以说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扩大与推广成在个贷，市场波动与起源败也在个贷政策。</P><p>美国出台了次级债，房价也开始下跌了，但是否美国人的住房问题都已很好的解决了，“拥有一套好住房”是否就不再是美国人的梦了。不。美国人仍然有大量的住房需求，之所以销售量在不断下降并非仅仅是因为房价下降的买涨不买跌，而是美国的次级债影响了放贷的信心，让美国的银行不敢放贷或贷款的成本在降息中反而大大的提高了（注意：美国的个人购房是有免税政策优惠的，贷款利息基本上被免税部分抵消了，大多数中位数收入以上的家庭贷款利息并不成为免税后的额外负担），是银行的信贷政策导致了购房意愿的下降。</P><p>中国难道不是如此吗？自去年的9月份部分城市的银行个贷就因贷款指标问题而放缓了，因此9月份之后的销售量开始下降了，9月底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的出台加速了个人购房信贷的下滑，也加剧了销售量的下滑速度。</P><p>是中国城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得到了满足吗？不。万科的名义上的降价楼盘不都是打着降价的旗号而加快了销售的速度吗？如果仅仅是95折的优惠就能让新推出的楼盘在几个小时或一两天之内售完，不正证明了市场中仍存在着巨大的消费需求吗？</P><p>小户型与降价销售大多满足的仅仅是首次购房的刚性需求，但市场中更大的消费潜力则在于从小到大的更新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改善性需求。但他们过不去的门槛恰恰是第二套住房信贷新政。许多人将买不起房的原因归罪于房价过高，但会算账的人都会知道，按照第二套住房信贷新政所支付的利息每平方米新房价格上涨了1—2千元或更多。</P><p>不管是美国政府还是中国政府，大约任何国家的住房都首先优先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因为这是政府的责任，收了民众的税就必须为民众建立最基本人权保障的安全网，当然包括住房问题。</P><p>但许多国家的保障是以财政的转移支付为主。中国的信贷政策确实优先向低收入家庭倾斜，并希望低收入家庭不是靠政府的转移支付，而是靠自己的能力与信贷支持购房。</P><p>看看中国个贷发展的历史就知道了。92年建行首先出台的是《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非正式职工无权申请。95年11月则出台的是《国家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非安居工程者不得申请。此后才有了96年工商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今天贷款仍在要求向普通商品房、向小户型好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消费倾斜。</P><p>中国要启动消费，那么是希望最缺少住房支付能力的人去购房和扩大消费，还是支持有部分支付能力的人去购房和消费。这不仅是个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更是个经济学上看来有争议但却明显摆着的问题，那就是应鼓励有保证基本生活水平之外有能力的消费群体扩大消费，还是要坚持让本来保证基本生活水平已经很吃力的家庭去扩大消费。</P><p>很明显第一套住房的消费应大力支持，而更有能力的则是以旧换新和以小换大的第二套住房的消费。但是为了防止与抑制炒房与投机，干脆一道命令要将洗澡水倒掉，却不小心将孩子也随着洗澡水一起倒掉了。抑制投资需求的好心却限制了有部分支付能力的家庭扩大与改善生活质量的更广大的需求。反而促使了更缺少能力的年轻人在代际帮助下的超前消费和超大消费，而掏光那些缺乏消费能力家庭的口袋并不能撑起扩大内需的天。</P><p>第二套信贷新政让所有的家庭都无法实现以旧换新和以小换大的递次消费路径，于是就只好一次性到位的扩大当前的消费，让消费习惯在政策的扭曲之下变形了。</P><p>当前二、三线住房发展较慢的城市市场销售正常，而发展较快的城市反而销售量下降，正是因为前者一次性购房刚开始，而后者是到了换房、换购时却遇到障碍的结果，其原因大约重在信贷政策的变化所致。</P><p>信贷政策的改变直接影响到消费的选择，同时严重的动摇了当人们更换住房、改善生活质量的信心。不是银行的信贷风险加大了而形成惜贷，而是政策限制捆住了银行和市场的手脚，让本来有支付能力的家庭也在高门槛前产生了疑惑，让社会对未来的发展前景迷茫了。</P><p>信贷政策的变化与次级债的影响是相同的，那就是都在让更多的家庭无法用较低的银行信贷成本去解决住房问题。</P><p>英国政府加大市场的流动性，一个重要的信号就是要维护住房的消费信贷，消除美国次级债对英国的影响，让更多的人能利用银行的信贷去购买住房。而中国则相反，在本来没有收到多少美国次级债影响的情况下，自己造出了一个与次级债几乎相同的市场效果，人为的限制和阻止市场更多的发挥银行个人信贷的作用，帮助更多的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也许这正是调控的目的。</P><p>看来次级债对中国的影响不是金钱的损失，而是信心的危害，自我打击破坏了市场的信心和递次消费的节奏。最终也许是搬起石头不知道砸了谁的脚。</P><p>没有次级债的中国，却不能排除政策会扭曲而培养出一个同样效果的信贷危机和信心危机的市场。</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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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8 Apr 2008 15:30:2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4-28T15:30:2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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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市场经济中无“雷锋”]]></title>	
    <link>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3253383272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物价上涨似乎已成为了全球性的趋势，尤其是粮食的上涨更引发了全球性的恐慌，连联合国粮食署都为此而震惊，担心引发世界性的灾难。</P><p>完全的市场经济中本应是供求关系决定价格，但在正常的供求关系之外有了更多的投资与投机行为，再有了期货交易与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则石油的交易价格就不仅由供求关系决定，还要受投资与投机的因素影响了。</P><p>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获利与优先保障自我利益占了上风，没有人会为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而去争当“雷锋”。只要是法律与市场规则允许，所有国家、经济利益或个人都会在游戏规则的范围之内博弈。</P><p>有人在囤积石油、有人在囤积粮食、有人在囤积土地……市场在涨声中，投机行为操纵着价格。于是各国政府都分别采取了各种政策来控制供求关系平衡物价，包括打击囤积行为，甚至不惜动用军队。</P><p>市场经济通常认为，当供求关系紧张或不平衡时要靠调节供求关系来平衡或稳定物价，如加大供给。当供给加大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让囤积的投机行为变成亏损的预期，从而让囤积谋利的企图消灭于萌芽之中。但当供给无法扩大时，就会压缩需求，但有些需求是刚性的（如粮食），无法靠压缩来达到完全平衡，因此投机的囤积行为就有了可乘之机。通常靠压缩需求的方式来迁就供给都会必然的造成囤积的投机机会。</P><p>政府总是希望市场中的经营主体都是“雷锋”，希望他们会主动的加大供给和投放以起到平抑物价的作用，希望他们牺牲个体的利益来帮助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和政府。政府更为此而不断的下达强制性的物价管制命令，让投机者的谋利行为无法实现，让不想当“雷锋”的企业也只能按限价来为市场做贡献。这种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性价格干预措施在一国或一个经济利益之内是可行的，但如果是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则就变得无效无力并不可行了，各国政府也没有一个愿意违背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而当“雷锋”。</P><p>在一个国家之内政府当然知道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利来保护这个市场的平稳和公民的利益，也明知道市场经济中不可能有“雷锋”，但仍会强制的要求市场中的经济主体做“雷锋”。当这个市场超出了一个国家的界限，演变成全球化的供求矛盾时，这个国家就变成了全球经济中的一个单位或一个个体。于是这个国家的政府也就无形中成了市场的经营主体，为了保护自己本国的利益，他们首先要做的恰恰就是不再当“雷锋”。</P><p>当粮食、牛肉或石油影响到自己国家或可能影响到自己国家的物价时，这个国家首先宣布的是禁止出口，优先保障本国国民的利益，而不管自己是否是原本的出口国，不管市场中的经营者是否可以用出口获得更多的利益，也不管这个世界中其他的那些进口国的死活，不管是否因为自己的禁止出口而加剧全球市场中的供求关系恶化和推动价格的上涨，更不会用是否囤积来定位自己的行为。任何时候经济人的利益动机都会在影响自身利益时放弃充当“雷锋”的道德标准，而优先考虑自身的利益保护。</P><p>如果在全球市场中，每个国家的这种自我保护是合理合法的，那么为什么一个国家内部的市场中，每个企业的这种自我保护就变成了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呢？</P><p>欧佩克并不因为有石油的囤积者而提高石油的产量，也并不愿意用提高产量来降低油价。多数国家并没有在粮食紧缺时加大出口，对全球缓解粮食价格上涨做出贡献，反而禁止出口。泰国的出口米价暴涨，会有利于泰国的农业发展与农民收入，不会为了菲律宾的困难而降低米价。联合国也只能是呼吁而不能强制干涉。</P><p>国家内部实行的价格干预在于国家的强制性权力和税收的调节能力。但联合国却没有这种强制的手段与税收调节的能力。事实所反映出的则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根本不可能有“雷锋”，不管是单个的国家中的市场还是全球化的市场都同样服从于经济学这个打不破的利益驱动原理。</P><p>中国的税收成本巨大，源于中国人的税收与个人或利益团体的纳税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如果个人所得税与个人的养老体系相关联，纳税多者个人养老金增加，如果纳税是各种减免税的基本前提且国家有大量的减免税项，那么被动的强制性征收就变成了主动性的纳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申报就不是210多万人了，征税的成本也就大大的降低了。不管是“雷锋”多了，而是与个人利益相关了。</P><p>如果囤积粮食能让农民的收入提高，囤积土地能让开发商的收益增加，降低或提高职工的收入能让投资者的利益增加，这种利益的驱动会比政策的压制与干预更为有力。最终不是靠压缩需求、抑制需求来平衡供求矛盾，而是靠扩大供给来平衡供求矛盾，因为刚性需求是无法压缩与抑制的。在刚性需求之下去行政干预破坏价格机制，就只能造成更多的投机与囤积，并让价格继续上涨。</P><p>世界的粮食市场是如此，石油市场是如此，铁矿石市场也是如此。房地产在一个国家中的不可移动性也会必然的遇到同类的矛盾。甲地的房子并不能用出口的方式向乙地移动，甲地的价格就无法影响乙地的供求关系；乙地的土地供给不能满足需求，则乙地的囤积土地只能靠乙地的供给来平衡，而无法靠甲地的土地充足来弥补，就如同联合国无法用行政干预的手段来调节全球的粮食平衡一样。</P><p>世界上欧美等发达国家面临更多的是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但中国却面临着流动性过剩问题，无法平衡的在于资金一定会向能获取更多收益的地区流动，而不是向贫困或落后的地区集中（除非这些地区有发财的机会）。这一切都证明了市场经济之中没有“雷锋”，也证明了政府试图让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发挥“雷锋”的自我牺牲精神来平衡供求关系与物价一定是失败的。</P><p>政府可以用税收来做“雷锋”，但仅限于政府所管辖的利益体内循环，一旦进入了全球化，任何一国的政府也都不再是“雷锋”了。</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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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5 Apr 2008 15:38:3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4-25T15:38:32+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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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子不教 父之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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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几千年之前中国的传统文化就告诉社会“子不教父之过”，孩子的教育主要或首先来源于父母。父母的榜样与教育决定着子女的品行与未来。</P><p>在中国市场经济成长过程中，市场中的经营主体会产生什么样的价值观与经营文化也来自于市场规则对这些新生儿的引导、教育与培养。</P><p>美国的市场经济相对成熟，大量对中国的国际贸易调查所使用的是中国新政权成立之前的法律，如1930年的关税法等。恰恰是这些长期的法律给了市场一个稳定的预期，约束了企业的市场行为，培育着市场主体遵守这些法律约束的基础。不管是美国的企业运用这些法律是否合理，或是否钻了法律的空子，但都不能明显的对抗这些法律与规则。</P><p>中国的市场规则则完全不同，是从一个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破土而出的，根子并不扎在市场经济的土壤中，破土而出的企业的外部生存条件同样是在不断的改革中、变革的四季气候中挣扎的。春夏秋冬的变化并没有一个时间或法律的约束的外部条件，而是随着改革的步伐或反对改革的逆潮一波一波的忽冷忽热，于是长出来的企业就千奇百怪各自不同了。</P><p>有什么样的改革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市场主体，本就是件很正常的必然。不断出台的调控政策、不断改变的市场规则、不断变化的市场预期就必然让企业在这些不断出现的新的气候变化之中不断的博弈、不断的改变自己以适应政策引导的市场外部生存环境。适应能力强的企业也许就在这不断的变化中，每次都能巧妙的利用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机遇发了财，并高速的发展了。而适应能力差的企业就可能在这种环境的变化中死亡。当然也会产生许多既没有死亡也没有高速发展，但有了一身坏毛病的孩子。</P><p>环境的变化与缺少稳定的预期，常常会让市场中传染上赌博的情绪。每一次的政策变化就都变成了一种猜测，胆大的就会不惜一切的赌上一把，胆小的就会更加保守的观望与等待，还有些干脆不玩了。有时等了一夜也未见第二只靴子落下来，于是胆大的就发了财，胆小的就吃了亏，从而引发了更多的人期待第二次的机会，也更大胆的赌一把。</P><p>赌错了的企业有可能在第二只、第三只靴子落下来时遭到了惨败，而让保守型的企业反而渡过了难关，并且生存得更好了一些。但市场却在这种不断的短期行为过渡中难以平衡发展，反而造就了大量的潜规则与流氓习气。比如不加独立判断的从众心理和跟风现象。企业更多考虑的不再是市场风险而是不可预测的政策风险，于是就有了政策市的说法与政府救市的争论。</P><p>股市如此、粮食如此、猪肉如此、电、油如此、食用油如此、连房市也是如此，能源、金融、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不是如此。市场经济就成了在政策认为可以放开时市场化了，在政策认为不能放开时成为非市场化的了。但却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或说预期的什么时候，政策会改变自己的看法与做法。计划经济的土壤时不时的会让计划的种子发芽。</P><p>房地产市场的今天可以明确的看出这种市场和市场中的经营主体随着政策而左右摇摆的路径。</P><p>1983年城市改革的号角吹响之后，开始有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管理办法，但1987年各城市公布这一文件之后，就迎来了1988年的停缓建与1989年的清理整顿及建筑税的征收（后改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991年实行了土地有偿出让制度和南巡讲话之后，允许了非公经济进入房地产，刚刚掀起高潮就迎来了1993年的紧缩调控和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打压。1992年股市开放之后，则是1993年严格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上市。</P><p>1995年出台了《城镇房地产管理法》，但规范化的法律却挡不住临时政策。</P><p>1996年之后的经济紧缩和房地产全行业的亏损，政府出台了部分税收减免的政策。亚洲金融危机之后，1998年的房改政策给了市场化发展的新的契机，个人信贷的推出让个人购房成为了市场中的主要购买力量。为拉动经济的增长，房地产成为了被支持与鼓励的行业，迅速改变了投资与消费的结构。</P><p>好景不长、此后就进入了一连串的调控时期。2002年7月的土地招拍挂，2003年的121号文件和8.31大限，2004年之后则不断的有国八条、国六条等各种调控文件，包括90平米70%的政策和第二套住房新政等等。18号文件中的支柱型产业地位并不能让房地产走出一条直线。每一项政策都在向左或向右的打着方向盘。当企业与市场刚刚适应了向左时，新指出的道路又向右急转弯了，让市场在政策的指引下成了钟摆市。</P><p>当人们多穿件棉袄准备过冬时，却遇到的是高温与酷暑；当人们刚脱下毛衣时，又会遇上寒流，让市场与企业不断的打摆子，看不到未来的预期。</P><p>喂猪至少要看到第二年的预期，种粮至少也要看到一季之后的价格变化，工业生产的投资决策要看好几年的预期，否则工厂还没盖好政策就变了，谁还投资呢？但许多工厂如化工、炼油与煤炭、电力等多项投资的政策变化却常常少于一个建设期。原来30万吨产量的最低限，在工厂尚未投产时，最低限就提高到了50万吨，而投资追加尚未完成，标准又提高到了100万吨以上，结果让投资者每次都变成了违规或违法，又如何能让经济正常运行、市场有预期的发展呢？</P><p>房地产的投资决策同样要在数年之前，从土地的决策、规划审批的周期加上生产到交房，大一点的规划小区至少要4—7年才能完成，投资决策就必须在一个较长的稳定预期前做出，而不是一个短期的投机行为。</P><p>给开发商开出的长远预期支票是：一是国家有计划的要求了提高城市化率的水平，制定了中长期目标；二是国家有计划的提出了小康标准的条件，其中包括人均住房35平方米；三是国家严格的控制土地的利用计划，包括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而实际可利用的土地资源稀缺有限；四是加大旧城棚户区的改造、保障最基本的住房条件；五是城市外延扩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城市扩容加速；六是城镇人口增加、家庭分裂速度加快且城镇居民收入连续高增长；七是宏观经济持续向好，连续保持高速增长；八是土地已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九是银行信贷，特别是住房个贷已成为银行最优质的资产和盈利来源；十是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型产业，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支撑。</P><p>所有的预期都在告诉社会，住房将是生活质量提高的标志，是未来的希望与追求。被房改政策调动起来的购房积极性已成为了一股不可阻挡的社会激情，供不应求的局面在防止投资过热的调控中不断加剧，资本市场对土地的储备给以了极高的估值，消费信贷燃起了超前消费的烈火，房价在千锤百炼的打击中顽强的攀升，土地招拍挂的天价给政府的官员挂上了升迁的奖章，这些又如何不让发狂的市场经营主体在博弈中沾染上了政府与经济发展功臣的豪气……</P><p>社会环境、舆论宣传并没有让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怕猫，反而培育出了许许多多的坏毛病，如奇货可居而随行就市，如高价储备的豪赌，如利用货币市场的杠杆作用而发威，如无限制的扩张等。</P><p>然而所有的不良习惯大约都来自于纵容，政策的导向与预期在引导着市场在歧路上左左右右。因而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以往的教育结果，只要这种教育的示范作用继续，那么今天的政策同样会培育出明天的恶果，上梁正又如何会有下梁歪呢？</P><p>良好的市场环境与预期才能培育出良好的市场经济！</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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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3 Apr 2008 08:43:0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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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考验执政能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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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首都机场新航站楼启用了，迎接奥运的号角吹响了，中国人民在倾全力迎接全世界的盛会，但一连串的事件却在考验着中国政府的执政能力。</P><p>新航站楼的体验却并没有让人们看出已经做好了迎奥运的准备。</P><p>H岛民航的登机牌办理手续台，一边铺着红地毯写着头等舱，另一边是蓝地毯的公务舱。当头等舱的客人多时，服务人员热情的将我请到了公务舱一侧办理头等舱的机票。我看到了热情与灵活性，心中一股暖流。但当我拿着登机牌准备离去时，又被服务小姐叫了回来，原来是打印出来的是蓝色的公务舱登机牌，于是不得不再换成金色底卡的头等舱登机牌。本来是为了节约时间的灵活，却因工作的失误而拖延了时间。</P><p>安检口更是一片繁忙景象，与客户的争执声此起彼伏，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关于液态化妆品的定义不清、公示不明而造成了大量的歧义。</P><p>早在大部制之前，民航总局就发布了命令，携带液态物品必须托运，禁止随身携带上飞机，同时规定100毫升以下的化妆品可以随身携带。但什么是液态、什么是化妆品却定义不清，因此就争议不断。</P><p>为了方便与安全，我特别注意了这项规定，因此只带了飞机上发的化妆包，并将其中可流动液态物品留在了家里，但仍被检查与要求扣留。安检的小姐们认为刮胡膏不能算化妆品，不知道民航总局的商品分类是按什么规定执行的，商务部与商场似乎没有此类的分法。刮胡膏从来都是从化妆品柜台上买到的，连机场内的商品柜台也是同样。</P><p>小姐们强硬的拿出内部培训的规定，号称是“上级文件”，并找来了警察，试图来证明自己行为的正确性，但当我问其为什么不将这些规定公示以安民呢？这样岂不是可以杀了许多麻烦并提高效率时，他们并不想承认错误，反而仍然强硬的告诉我内部文件不能公告。直到我要求更高领导来时，才知道他们所说的上级文件不过是一个内部培训的规定，并非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我只能另行投诉了。</P><p>最近中国民航总局（4月7日）又发布了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登机的文件，同样一片争议之声四起。问题有二：</P><p>一、是中国的大部委制成立之后，被合并的中国民航总局已不单独存在了，其原来下发的文件是否继续有效，4月7日的新文件是否应由新的合并后的部委来颁发。当奥运接纳大量的外国游客、来访者时，他们并不知道过去有个中国打头的民航总局，而只知道中国最新宣布的新部委编制（中国民航总局已变成了中国交通部的一个部委局，不再有中国字头的行政编制了），那么一个找不到编制单位的命令是否还是有效的法律法规呢？难道这不是体现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一面吗？被撤并的机构难道还能再发什么单独的文件吗，或者这已是个违宪的问题了。</P><p>二、是所有的此类文件都规定的是不得将这些物品带上飞机，而并非不能带进机场。在安检时被扣押或禁止携带的各种物品，不管是化妆品、饮料还是火柴、打火机，在机场安检之后都能随意购买与携带，登机之前并没有第二次检查。那么此类规定岂不是形同虚设，只严格执行了此类部品不得带入安检口，而并非不能带上飞机。更可笑的是，飞机上还发放此类物品，而飞机上发放的此类物品同样又不能带入安检口。</P><p>这种鸵鸟式的文件与管理难道不正反映了我们不但并没有做好迎接全球化奥运的准备，连最起码的执政能力都面临着考验！</P><p>我的登机口原定为31号，当我提前25分钟赶到登机口准备登机时，却发现登机口临时改为了1号登机口。40分钟之前我在登机口等候时，并没有被通知改变了登机口，当我从书店买了本书回来时登机口就变了。我不知道是否有广播通知变更了登机口，反正在书店里我没有听到广播的声音，而从31号登机口步行到1号登机口大约要20分钟（1号登机口在另一翼三角形的顶端），能看到的是大量的旅客在快速的拉着行李奔跑，大约都是因此临时更改了登机口而得不到提前通知的结果。</P><p>标明C1登机口的下行电梯正面有一个标牌写着C1—CX号登机口执行的标识，但实际C1—C6号登机口位置是想下行电梯的右手边而并非直行。如果按此标识走，则会走到了C7—C8，必须退回来重新找到C1—C6登机口，根本就不是一个方向。而这种低级错误却没有人注意。</P><p>为了赶时间我只好花了10元钱乘上了内部交通用的电瓶车。电瓶车上既有黄色的闪光灯、也有鸣笛的装置，但驾驶员却在前方遇到旅客时不断的大声喊着“对不起请让让”。一问才知道，这些设备在机场内规定均是不得使用的，同时电瓶车也被专门的安装了限速，以防止事故。为了防止事故为什么不能使用那些专门为防止事故发生而安装的灯光与鸣笛的工具呢？</P><p>从进入机场到登机，几乎没有一个环节是顺利的。也许因为是个新入使用的机场，还在新车的磨合过程之中，但这并不能解释为政府的执政能力。</P><p>所有人都希望工作是高效率的，本来新航站楼已经要求提前了等候的时间、办理登机牌的时间，但效率的低下仍会让这些提前的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管理混乱之中。所有人都希望乘机是安全的，都在为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而努力遵守各种规定，但规定的不明确与不合理性则让几乎所有的旅客都在没有明确安民告示的规定前碰了壁。而只控制安检口的禁令并没有在引发管理者或执行文件者与旅客的争议中实现了禁令的效果与作用。机场内购买的液态品、化妆品与打火机等都可以随意的带上飞机，而让禁令并不能除了引发争议之外，能给旅客带了任何安全的信心。所有的人都希望中国能办好这次奥运盛会，但机场的管理、调度的能力，不但不能给社会与民众这种信心，反而让更多的不愉快和不应出现的低级错误让民众感到失望与担忧。</P><p>东航的人为返航事件与多日之后才承认错误的做法，加重了民众对航空管理的担忧。而航空作为与世界交往的门户，则反映出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的管理与执政能力。我们可以将雪灾、冻雨看作是天灾，我们可以将西藏的事件归罪于外来政府恶性的挑战，但我们却无法将新航站楼与民航中的管理问题推给其他人，无法将这种低效、混乱的政府部门法规及引起的管理漏洞推给其他人。</P><p>我们并不怕可能会有错误，重要的在于至今没有人承认这种错误，也没有人在提出或政府部门发现与主动的改正这种错误。这就不能不让人们认为这是在考验我们的政府执政能力了！</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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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7 Apr 2008 11:19:5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4-17T11:19:52+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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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清明时节雨纷纷]]></title>	
    <link>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336573214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今年的政协会上我提出了《关于取消清明节作为国家统一节假日的建议》的政协提案，并有许多的委员签名附议了这个提案，特别是有许多少数民族的委员附议了。虽然北京市政协没有这种权利，但会报全国政协，作为提案上报。</P><p>国务院条例下发之后的第一个清明节将要来临了，许多媒体为迎接中国正式的列入国家统一节日的清明节，大肆的宣传清明节日的来源、历史演变过程和民俗民风（包括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等）。似乎这个节日的确定是合乎民心民意的重大改革，似乎这也是国家关心民生的重要体现。</P><p>清明是中国农历的节气，传说起始于周，后经唐与寒食合并。将这个节气与扫墓、纪念先人与英烈相联系则又有不同的说法，于是有了民俗学家们的各种考证与解释。今天这个节气变成节日则更多的依据于扫墓的活动。</P><p>农历作为历法是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中国发明的时间记录方法，虽不如公历更科学，但却十分重要，这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农历中的各个节气反映了天时对农业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其形成的经验规律至今仍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历节气中同时伴随了不同的习惯与生活方式，如吃、穿、挂、庆等各种习俗，但这种习俗并不都能变成国家统一的节日，尤其是不能以纪念祖先的一种方式为理由变成国家的节日。</P><p>周朝可考证的国土范围很小，只是今天中国版图中的几个省份，唐朝的版图扩大了许多，但仍只是今天版图的一少部分，尤其是周唐都主要集中于长江、黄河流域为主的古中原地带，虽是中国传统文化与历史发源的核心地带，却不是全部。都是以汉文化为主的地区，却不是今天56个民族的概念。</P><p>引发中国现有版图变化的更多的因素恰恰是唐后的年代。</P><p>金、元、清都是非汉文化的，被称为外来民族的侵略，都曾强烈的爆发过民族之间的战争、仇恨与争夺，包括地域、财富、人种和文化的变迁，也包括民族间的融合、共处，否认了这些后来的历史大约就没有了今天的中国。</P><p>那些在周、唐时代被称为是外国，边蛮的土地、人民、国家，如今都已成为了新中国的一部分，进入了同一个政权的统治、领导之内，这是历史的一个最基本的变化过程，那么以周、唐的民俗为基础而演变成了整个今天中国的节日，岂不是一件本就很荒唐的事情。</P><p>一个汉文化的民俗在一个新的多民族国家中要变成国家法定的节日，是否应先征求一下那些并不愿意接受汉文化民俗生活习惯的多数民族呢？</P><p>中国已从一个以汉文化为主的中原国家经历史的沿革和多次被其他民族侵略与统治的情况下变为了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也在历史的沿革中扩大了自己的版图，将历史上许多并非中原国家的民族与版图变成了今天一个统一中央政权的国家。</P><p>这个国家的祖国已不再是周、唐文化时的祖国概念，这个中国民族同样已不再是以汉族和汉文化为唯一的民族。同时拥有着在现金中国版图中的各种民族，这个政权也同样属于这个版图中的所有民族。</P><p>其他国家也有与我国现有民族相同的民族，但因为版图的关系，他们并不能成为和称为中华民族中的一员，而中华民族却绝不是仅仅代表着拥有汉文化的一个民族。</P><p>大量的中华民族中的少数民族并没有在清明要扫墓或纪念先人的习俗，他们有着自己民族特色的纪念先人的习惯，用其他的方式寄托哀思。他们并不关注清明，也不会因清明这个农历的节气被变成了国家的法定节日而改变民族的生活习惯。他们也并不因清明被国家作为法定节日房价而对政府感恩，反而会因这个汉文化的习俗被强加于并不接受这种文化习俗的民族身上、心上而感到愤怒。也许这种感觉就如同清王朝将大辫子强加于汉人的脑后一样，更多的不是节日的欢喜，而是一种羞耻。如今难道一个现代的国家治理结构中仍会坚持这种强制性改变非汉民族的生活习惯的制度吗？</P><p>中国是一个汉民族占多数的国家，也是以汉文化为最早起源和最大传播力度的国家，但新中国实行的是多民族共存和权利相平等的社会制度，中国已有了被各民族共同接受的宪法，宪法中保持各民族的自有传统文化、尊重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立法权，和保护各民族的文化遗产的法律条款，设有专门的一节，特别要反对的恰恰是大汉族主义！</P><p>我坚决反对西藏的暴乱与分裂，但也不赞成这种以汉文化为背景的全国统一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不说我国仍存在的民族之间的矛盾，不与这些无视国家少数民族权力和生活习俗的错误政策有关。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尊重最起码的就应是国家统一行为的立法中不应以汉文化为唯一的标准，各种宣传与立法时应充分的考虑到不违背与涉嫌伤害少数民族的习俗与感情，至少不应让他们在不得不遵守的法定条件中有一种自卑和无奈。</P><p>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凡是以国家的名义形成统一的立法，应保护和满足所有民族的意愿。假如要将以汉文化习俗为主的节日定为法定节假日，至少应给少数民族以表决权，而不能用大汉族主义的人数多去决定那些少数民族的命运，否则又如何去保护那些本来就是少数的少数民族的利益呢？</P><p>我工作周边的少数民族同胞，许多人对清明作为统一的国家制度中的节假日表示出了不满，像回族就与汉文化的习惯不同，他们并没有在清明去扫墓的习俗，也不用这种方式来纪念先祖，这里除文化习俗之外，同时有一种对宗教信仰的尊重与保护问题。如果中国的宪法允许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信仰，一个民族的人也可以有不同的信仰，那么不同的信仰就会有不同的纪念先人、寄托哀思的方式。而以国家的名义让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都只能和必须服从于汉文化的习俗，就变成了一种歧视性政策，和不平等的国家制度。</P><p>我不知道这种国务院的命令是否违宪，但我知道不管媒体如何去宣传清明的重要和历史，都未能脱离汉文化的背景，同时我也知道许多少数民族和不同的宗教信仰的人都没有汉文化的这种习俗，我更知道许多少数民族并不满意将农历的节气按汉文化的习俗而变成了国家统一的节假日，而劳动法同时还在要求将这种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按平时工资的2—3倍发放工资。那么少数民族或宗教信仰中的这种习俗的日子是否也应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数倍加班工资呢？……</P><p>清明的雨变成泪纷纷，但泪纷纷的却不是同一种滋味！</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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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3 Apr 2008 18:57:3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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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奥运与经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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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凡勃伦并不是被大多数中国人所熟知的著名经济学家，他被称为是西方经济学流派中最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并且是制度经济学流派中的鼻祖。其代表作《有闲阶级论》则是20世纪上半叶中揭示人类制度与经济现象之间奥妙关系的首创，挑战的传统经济学影响了社会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也对凯恩斯主义的出现产生了巨大的影响。</P><p>用《有闲阶级论》中的许多论述来分析今天的社会同样具有着重大的意义。</P><p>“有闲阶级”会被曾长期接受错误的理解“劳动”一词的中国人从字面上去解释有闲这个词，也很容易将有闲与游手好闲联系在一起，认为凡是不从事生产型劳动工作的人一定都是“剥削阶级”或“地、富、反、坏、右”，甚至知识分子与技术人员也都成为了劳动者改造的对象。这一观念延续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直到改革开放才将“臭老九”们列入了劳动阶级的范畴。有闲阶级这个词汇在中国一直是个贬义且负面的代表词。</P><p>凡勃伦认为“阶级的产生是人们生活习惯演变的结果”。有闲阶级的产生恰恰在于在未开化的文化下，战争代替了和平、侵略成为了日常生活中重要的因素，进而产生侵略和劳役之间的职能分化及业务的区别。从事战争成了最光荣的业务，并退步形成了有闲阶级。</P><p>有闲阶级具有的经济特点就是具有非生产型的经济性质，其主要业务可以概括为政治、战争、宗教和运动。如果是今天大约还要加上那些从事演艺文化、虚拟经济、公务员、广告、IT等等白领一族。</P><p>非开化时期的生产业务与非生产业务的划分与今天完全不同，像征服自然、猎取食物并未列入生产型劳动的范围，武士们则更不会从事劳役性工作。而今天这种区别已被打破了，但有闲阶级的存在仍是一种现实，运动则从古到今都是有闲阶级的特权。</P><p>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文化是一种不允许有闲阶级存在的文化，即使有运动，但这种运动员只是一种就业的谋生手段，是一种分配的工作，是用在哪里往哪里搬的砖，是一种运动青春的奉献，并不能体现运动的真正价值与地位，也缺少“人类冒险侵占和损害对方的那种强烈倾向”，缺少掠夺气质和尚武精神。</P><p>最重要的是这个社会的氛围是以劳役型劳动为光荣的时代，而有闲特征的运动就排在了生活习惯中的末端。至今中国的政治风气中仍将那些最具有有闲运动代表性的许多运动排斥于社会生活的必然结果之外。因此在相当长的阶段中国的体育运动都无缘于世界的榜首，“东亚病夫”的帽子就像一块心病，直到邓小平先生的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步被世界遗忘。</P><p>很明显是改革开放让中国的经济飞跃发展，让贫困与劳役的枷锁被彻底的打破了，让中国人从一体化的从事生产型劳役的困局中走了出来，不但重新定义了“劳动”的概念，也从社会分工和生活习惯上重新界定了运动的概念和价值，从而解放和产生了有闲阶级，让中国不但能跻身于世界体育强国的行列，也走进了奥运会。</P><p>奥运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体育运动，而是和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密切相关的综合体。虽然有些国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如中国，但其有闲阶级的文化仍然让运动成为一种崇高的荣耀，仍然能产生世界的冠军与佼佼者。只有当一个国家的文化允许有闲阶级的存在，并有适当的经济基础来支撑运动才可能成为时尚、成为不仅仅是用国家经济培养的“尖端科技”，而成为一种民生的普遍运动，并让这种运动的结果能与世界水平接近或胜出。</P><p>奥运实质反映的恰恰是这种经济的运行结果与政治文化的观念转化，没有开放式的经济，没有经济对政治、文化的反作用力，也许今天我们仍然沉醉于只有劳役型的生产才是生产力的睡梦中，不知道有闲阶级也是生产力，并且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在虚拟经济占经济总量比重不断提高的今天是比直接的劳役型生产更有效率的强大生产力。</P><p>运动也同样从单纯的有闲阶级的特权变成了民间的普遍性追求，与人的健康相联系的同时，加强了掠夺性的竞争意识，也让运动的技能进入了家庭，并让更多的有闲阶级将运动的技能提高到了能在奥运中夺取金牌的水平，同样产生着普遍的经济价值和创造了更强大的生产力。</P><p>金牌冠军在退役之后的困境恰恰是过去对这种运动价值不是生产力、不是创造经济价值的嘲弄。而今后的冠军大约就不再会出现这种困境了，因为今天的社会已不再是有钱人花钱看堂会的阶段，台上的演艺者有了自己的身份、地位与价值，运动员也是同样。这种社会基础所产生的有闲阶级们将不再是以是否从事直接的劳役而定荣耻了。新的生活概念代替了暴力革命之后残留的劳动阶级至上的唯一标准。</P><p>社会与经济的进步在改变着人们的生存目标，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改变着对运动的理解与认识，奥运在中国的举办将推动有闲阶级在中国的社会地位，将重新塑造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与社会分工，将推动中国的经济与运动经济的发展，也将让人们从新的视角来认识过去、现在和未来。</P><p>凡勃伦从另一种角度来解释制度对经济的影响，从人们的生活习惯来解释经济的规律，而有闲阶级的产生正是这种制度与经济发展中的必然规律。现实的生活中绝大多数现象大约都可以从中找到证明，而否认这种现象的制度则必然是一种失败的制度。</P><p>中国曾经历了这样一段否认这个有闲阶级必然发展规律的阶段，也才让中国的经济陷入了泥潭，而长期得不到发展。打破了传统意识之后的改革，真正解放的思想是以实践为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概念。这个实践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有闲阶级的产生。奥运不可能在一个经济不发展、运动无成绩的国家举办，而运动的发展与成绩则与经济的基础，特别是允许有闲阶级的产生与发展密切相关。</P><p>重读《有闲阶级论》，重新认识中国的社会现状也许会更有利于建立更科学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制度。</P></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任志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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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Apr 2008 19:25:5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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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企业家的责任]]></title>	
    <link>http://renzhiqiangblog.blog.163.com/blog/static/4390823220082206152518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id="articleContent" ><div>&nbsp;<p>3月18日借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召开执行理事会之机，气候组织与中国的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中国企业家论坛、中城联盟、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等多家组织共同举办了“中国企业家与低碳经济”的国际研讨会，并有幸邀请到了前英国首相布莱尔先生到会做了专题演讲。境内外的多家企业也专门就节能环保问题做了演讲与交流。</P><p>气候组织同时与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签定了共同合作环保事业的框架协议。</P><p>气候变暖的趋势已被全球各国达成共识，节能减排的低碳经济成为了热门话题，也成了当前各国政府努力发展与实现的目标。中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也当仁不让的承担起了环保与节能的责任。中国的企业同样都面临着如何实现低碳经济的发展责任。</P><p>因此今年的中国企业家论坛亚布力年会上，由各种不同的行业的企业家组成的多个组织达成了共识，共同联合起来从事节能环保的公共事业，并组织了联合行动的此次“中国企业与低碳经济”的研讨活动。</P><p>中国企业家论坛是个已成立了八年的专门进行企业家之间交流活动的民间组织，每年在亚布力开年会，组织大批的企业家进行各种不同行业的、涉及中国整体经济发展的交流与讨论，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共商经济改革之路。每年的夏季在深圳或南方城市组织不同专题的研讨，将企业家的精神传播到全国。</P><p>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则是由境内外上百名企业家自发组织的公益协会，专门从解决阿拉善地区的沙漠化开始，从治理中国沙尘暴的源头，改善被破坏了的自然环境，改善当地民众的生活环境，到支持与鼓励全国的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节能环保，四年多境内外公益基金合作已取得了巨大的影响以及初步的治